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规章已施行 超龄劳动者也有春天啦!7月1日起,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施行,这可是我国首部相关规章。
现在超龄劳动者越来越多,他们经验丰富,是劳动力市场重要补充。但以前,他们常因超龄在薪资、工伤等问题上吃亏,劳动权益纠纷也不少。
新规确立“用工事实原则”,把权益保障和劳动关系认定解绑。适用人群也明确,像提前退休再就业、达退休年龄没享养老待遇的都在列。还从劳动报酬、工时休假等四个维度保障他们权益,比如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加班有加班费。这规章就是超龄劳动者的法治“保护伞”,太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