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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还要吗?”河南郑州,一名饭店大厨辞职后,被老板要求写下各类菜品的完整制作步骤

“脸还要吗?”河南郑州,一名饭店大厨辞职后,被老板要求写下各类菜品的完整制作步骤及精准食材配比、用料比例等。大厨立即反应了过来,这不就是让自己免费交出菜品配方吗?大厨询问老板是否给钱,但老板的话让大厨直接拒绝交出配方,谁知老板竟威胁不写配方就不结算工资。大厨被气坏了,想要配方可以花钱买,怎么能白嫖?

据悉,董先生在郑州某饭店担任大厨,任职期间兢兢业业。后来因为个人的原因,他向老板提出了辞职,老板也同意了。

可在结算薪资时,老板突然提出硬性要求,让董先生手写一份店内各类菜品的SOP清单,包含精准食材配比、用料规格、详细操作步骤等核心内容,而且调料用量要精确到克。

这突如其来的要求让董先生感到费解,什么时候厨师离职还要上交菜品配方了?董先生认为这些配方都是自己研究出来的,所以拒绝提供。

没想到,老板竟指责董先生故意耍滑头、不配合工作交接,还直接放出狠话:不写完所有菜品配方,就绝不结算万元离职工资。

面对老板提出的“配方捆绑工资”的强硬操作,董先生不肯妥协,他坚持划分权责边界,劳动报酬是自己辛苦工作的合法所得,菜品配方是个人技术成果,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如果老板想要获取配方、商用技术,应当单独协商付费,而不是以克扣工资作为要挟。

双方多次争执、沟通无果后,董先生只能求助媒体的帮助。

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已经介入协调,认为菜品配方不能与工资捆绑。

有不少网友站在董先生这边,认为如果配方是老板出钱让厨师去从外面学回来的,那离职时应当上交配方,但要是厨师自己研究的,老板无权要求。

还有网友认为,配方不就是盐适量,糖少许,花椒,大料,桂皮,茴香,陈皮,辣椒适量,大火加热少许,中火闷煮一会......

从法律上来讲,董先生面临的情况就是一些科技公司中常见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

在一些科技公司中,员工利用公司的资源去创作一些技术,那这个技术其实并不属于员工个人,而是属于公司。

《专利法》第6条明确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但如果员工并没有利用公司资源去发明创造出来的东西,就属于员工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压制。

若董先生研发菜品的配方是建立在饭店提供帮助的基础上的,那这个配方就属于饭店的商业机密,饭店享有菜品配方的知识产权,这就不是董先生能擅自拥有的了。

若董先生能证明菜品配方是自己在家研发的,没有利用饭店的东西,也没有得到过饭店的帮助,那董先生享有个人专利权,饭店就无权干涉。

但是不管怎么说,饭店不能将菜品配方的专利权与工资收入进行绑定,不交出配方不发工资的,这绝对是违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劳资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必须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全部工资。

这意味着,配方争议、工作交接争议,都不能成为拖欠、克扣员工工资的理由。若老板认为自身技术权益受损,可通过合法渠道另行追责、主张赔偿,绝不能捆绑离职员工的结算薪资。

当然,菜品赔偿作为商业机密,如果董先生离职后,想要让他不泄露菜品配方,就应当进行竞业限制,期间必须给董先生一定的补偿。

最后,员工的劳动报酬受法律绝对保护,而个人技术成果同样受法律兜底保障,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自身优势,无理侵占对方的合法权益。

您认为这配方该不该给老板?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