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无义!”浙江无锡,女子和丈夫都是二婚,无娃,14年后,她查出宫颈恶性肿瘤,放疗、化疗6个月医疗费近6万。丈夫一分钱不给,对她不关心也不照顾。女子心寒又崩溃,她没工作,每月只有720元养老金,根本不够治病的,无奈之下,她告上法院,让丈夫支付医疗费、抚养费。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刘女士和李先生在2011年就领了证,两人都是二婚,她以为两人能相濡以沫白头到老,不曾想最终抵不过丈夫的冷漠无情。
有人说,再婚夫妻交心难,刘女士一心一意和李先生一起过了14年,也没要孩子。
这14年里,刘女士没少出力,平时家里家外都是她操持,婆婆年纪大了,她也悉心照料着,甚至,丈夫开的公司她也经常搭把手帮忙打理,两人一起撑起了这个家。
可刘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她和李先生这十多年的夫妻感情,在她生病后才看透丈夫有多么薄情寡义。
2024年10月,刘女士查出来得了宫颈癌,之后,她忍着病痛的折磨,天天跑医院做放化疗,一直到2025年4月,她自己要掏的医疗费就快6万了。
就在她最需要丈夫的关心和照顾时,李先生却露出来另一面,她对生病的妻子不管不问,一分钱医疗费都不肯出,冷漠的像一个陌生人。
刘女士扛着病痛折磨,心里更加心寒,夫妻俩为这事吵了不知道多少次,可是根本唤不醒丈夫的一丝良心。
丈夫不关心不出钱,让刘女士陷入困境,她本来就没什么收入,每个月只有720块的居民养老金,这点钱连吃饭都紧巴巴的,她根本付不起医疗费,实在没办法只能到处借钱看病。
到最后别说治病钱,连基本生活都快维持不住了。
在身体的病痛和心里的委屈双的重打击下,刘女士熬不下去了。
走投无路的她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李先生出医疗费和抚养费。
有人说,再婚的很难把对方看成真正的亲人,遇到困难可以随时分开的,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都是很现实的。
双方都是中年再婚,其实就相当于搭伙过日子,婚后未生育儿女,没有孩子作为纽带,一旦一方遭遇大病,会容易被另一方嫌弃和远离的。
也有人说,难以想象,都到了退休年龄,跟这样的人过大半辈子,真算白过了!男女已经结婚十几年,而且婚后女方一直帮忙照顾男方年迈的母亲,现在女的被抛弃,确实丈夫人品不行。
患难时刻见真情,但多年的婚姻却没能换来真情,真让人心寒。
那么,法院会怎么判定呢?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刘女士得了重病,每个月那720元养老金连基本生活和看病的零头都不够,肯定属于需要被扶养的一方。
再看丈夫李先生,自己有固定的养老金,还是公司的股东,明明有能力出钱,却在妻子最需要的时候一分钱不肯掏,这本身就违法了。
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和是不是头婚、二婚、有没有孩子、感情好不好完全没关系,只要登记结婚了,两个人的夫妻身份还在,抚养责任就得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支付刘女士2024年11月到2025年4月期间的医疗费共5.9要余元。另外,判李先生要按月给刘女士抚养费。
刘女士身患重病,从道德上李先生作为丈夫应该关心照顾他,这是夫妻之间的情义。从法律上,他作为丈夫本就有义务照顾妻子,但是,他没尽到责任,好在法律给刘女士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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