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稀泥也不能这样和!”辽宁丹东,7岁孩子不慎摔倒磕得门牙松动、满嘴是血。父亲立即带着孩子去看牙,还要求下班的医生加个班。医生看在孩子的面子上给治疗了一下,收费300元,并提醒观察3天后再来复查。可谁知孩子的父亲再次来到诊所后,突然要求医生退钱,称以后不会来了,孩子的牙自己长好了。医生不同意退钱,没想到孩子父亲直接报了警。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医生无奈退了100元,男孩父亲才没继续闹下去。
事发当天下午,一位父亲带着一个7岁的孩子冲进一家牙科诊所,焦急地找医生救急。
当时李医生正收拾东西准备下班,结果被父亲拽住,他恳求李医生加个班。
看着父亲焦急的神情,加上孩子满嘴是血后,出于医者仁心以及孩子的伤情特殊,李医生最终为孩子进行了紧急诊疗。
经过一番检查后,李医生发现问题不是很大,于是依次为孩子清理口腔污物、冲洗破损创面、止血消炎,同时使用专业纤维带对松动门牙进行固定复位,全程诊疗操作耗时近一小时。
诊疗结束后,李医生根据诊所收费标准,收取了300元诊疗服务费,并明确告知孩子父亲,孩童牙外伤存在后续肿胀、发炎、牙齿移位甚至坏死的风险,叮嘱其务必观察3天,到期带孩子返回复查下,再根据恢复情况做后续养护处理。
孩子的父亲当场就支付了300元的诊疗费。
可事发第四天,孩子的父亲独自再次来到诊所,但此次他的到访并非带孩子来复诊,而是态度强硬地向李医生提出全额退还300元诊疗费的要求。
孩子父亲表示,孩子的牙齿已经完全恢复、不再松动了,认为孩子的牙齿是“自己长好的”。既然已经自愈,那就不应该收取诊疗费用了。
李医生听了男孩父亲的话,顿时就愣住了,还有这么操作的?李医生当场解释了下,孩子牙齿能够快速恢复,前期止血清创、固定复位、消炎防护,都是有作用的,300元的收费也是按照标准收取,并没有多收。
然而孩子父亲却不予理会,坚持要求李医生全额退款,还当场报了警。
民警抵达现场后,详细核实事发全过程,认为本次纠纷并无明确的违法违规情形,属于典型的医患纠纷,所以民警选择了调解。
为避免孩子父亲持续纠缠闹事、影响诊所正常经营,在民警的调解下,李医生秉持各退一步的调和思路,退还了孩子父亲100元。
孩子父亲拿到退款后,才终止纠缠、自行离开,这让李医生感到十分委屈,也倍感寒心。
从法律角度来看,本次医患服务合同系合法有效。
如果李医生没有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那孩子的父亲的确有理由要求退费。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可是李医生已履行了诊疗义务,还提供了超时加班、专业规范的急诊医疗服务,成功为孩子止血、固定牙齿。
经过三天的休养,孩子的牙齿的伤情已得到有效控制。既然如此,孩子的父亲就该支付医疗费用。
可是民警介入后,竟采取了“和稀泥”式的调解方式,让无过错的李医生作出让步,这真的是在调解吗?
我们认为,对于这种是非不分、对错模糊的调解方式,不仅无法惩戒男孩父亲这种不诚信行为,反而会变相纵容了他无理取闹的、恶意追责的不良风气,容易引发负面示范效应。
要知道,基层民事调解的核心问题,不只是化解纠纷,还要明辨是非、弘扬正确的价值观。
最后,本案看似一桩很小的民事纠纷,却反映出社会诚信与感恩意识的缺失。所以我们应当明确:善意不该被消耗,付出不该被辜负,无理维权不该被纵容。唯有这样,才能守护社会互助善意,避免好人受气、恶人得利的不良风气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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