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来自河南的史先生和女友来杭州旅游,俩人入住了一家电竞酒店,本来想住上7天,但第三天凌晨4点钟,却有陌生男女闯进了房间!
陌生男女说,他们也是来住宿的!明明就一间房,怎么会同时让两拨人住,史先生越想越不对劲,觉得很没有安全感,于是立即决定带女友离开这家店!
没想到店家却觉得史先生搞事,不仅没有赔偿,连前期住宿的费用和押金也没退!
据悉,史先生和女友定了这家店后,本打算常住的。
第三天晚上史先生一直戴着耳机打游戏,女友躺在床上休息。忽然间,一对陌生男女闯入,吓得女友大声叫喊。一开始史先生没有听到,直到女友声音越来越大,史先生才察觉不对劲,赶忙追了出去。
经过沟通,陌生男女说,自己也是来住宿的,不知道为什么店家会搞错。
史先生觉得到一家酒店住宿,最重要的就是安全和隐私,现在陌生人都能直接进来,还把女友吓得应激了,这家店也太不靠谱了。
史先生随即与店家进行了沟通。店家承认是自己弄错了,陌生男女本来该住楼下的房间,加上他们是凌晨来住宿的,自己迷迷糊糊睡得太晕了,就把史先生所住房间的密码给了他们。
史先生觉得,既然是店家的错,就要赔偿自己,因此要求抵扣房费或者用其他物品抵扣,但店家只同意发红包,不同意退房费;或者送史先生一天的住宿。
史先生认为,店家的房费一天是150元,自己主张退还费用属于合情合理。
但店家却表示,史先生住了3天,自己总共还挣不到150元,所以坚持不退还费用,并扬言,史先生想差评就差评,无所谓!
两种方案史先生都不满意,因此双方一时僵持不下。
为了解决问题,史先生尝试报警调解,但没有成功。
眼看时间一天天过去,史先生给店家付的房费也没退,押金也没退,史先生气不打一处来,就请来了调解员,并说出自己的诉求,要求店家退一赔三。
在史先生的带领下,调解员来到了该店所在楼层,但几经寻找也不见店家营业的前台,史先生打电话给店家,店家也不接听,后来调解员亲自打电话,店家才接。
店家火气很大,她表示史先生就是敲诈!
店家说,史先生不仅要150元的房费,还要给自己差评,自己当然不会同意!至于史先生说到的押金问题,那是因为史先生搞的事给自己带来了很大困扰,自己需要时间处理,处理完了,自然会退还押金!
史先生还想再问问赔偿的事,但店家说房子还没到期,没办法退,不想再与史先生沟通,甚至放话,史先生想曝光就曝光,气哄哄地挂断了电话!
明明是自己和女友受到了惊吓,明明是按照指导价格寻求赔偿,怎么就成了敲诈了?
后来事情经过发酵,史先生已经收到了房费和押金的退款,涉事房源也被下架整改。
但史先生所主张的退一赔三,并没有得到支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虚假宣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进行购买的,消费者可以请求退一赔三,不足五百元的可以要求赔偿五百元。若双方签订有相应协议,则也可以根据协议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额度或违约金计算方式来主张权益。
本案中,史先生所遭遇的事情,虽然让人惊讶,但店家是在实际操作时,造成了失误,并不属于误导和欺骗,因此不符合退一赔三的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酒店作为经营场所,其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店家因为错误操作引起了顾客的恐慌,对史先生以及女友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因此史先生可以主张让酒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纵观本案,史先生与女友所遇到的误闯行为,并非个例。身处酒店等场所,及时关注自身安全十分重要。
案件中,史先生所住酒店,经过调解员多次查看,都没有见到相应的营业前台,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遇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撤离,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才是明智之举。
对于上述事件您怎么看?您支持史先生退一赔三的要求吗?您身边是否也有相关住店的不愉快事件,欢迎补充在评论区,一起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