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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30 日上午,两位车主先后前往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文林派出所报警,称自己

6 月 30 日上午,两位车主先后前往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文林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停放在民院路泊位内的私家车被人恶意划伤,车身遍布长条划痕,车漆破损严重,怀疑有人蓄意报复。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勘验,两台车辆受损位置集中在车门、轮眉区域,划痕又深又长。其中一台奥迪轿车 4S 店维修报价四千余元,另一台新能源车辆漆面修复费用数百元,两车总定损金额突破五千元,已经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立案标准。办案民警调取沿街公共监控排查,很快锁定涉案人员为该路段在岗停车收费员康某某。

监控完整还原作案过程:此前康某某和两位车主就停车缴费事宜发生口角争执,内心一直憋着怨气。事发当天雨天执勤,他给其中一台车辆张贴欠费通知单之后,趁着周边行人稀少,掏出随身携带的钥匙,折返先后在两台车车身刻意划下长划痕,做完之后快速收好钥匙离开,自以为全程无人发现。

面对民警讯问,康某某承认一时情绪上头,想用划车方式发泄不满,对故意损毁两车的违法事实全盘认罪。目前康某某已经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续不仅需要全额承担两台车辆所有维修赔偿费用,还要承担对应的刑事责任。

民警借此案例提醒广大市民,日常遇到停车缴费、琐事摩擦等矛盾,千万不能冲动行事。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以上,即构成刑事犯罪;即便金额不够刑事立案,也会被治安处罚并全额赔偿对方损失。遇到纠纷优先协商调解,协商无果可以找管理方或是民警介入处理,极端泄愤最终只会害人害己。


信息来源:YNTV 都市条形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