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女儿消失20年对父亲不管不问,外甥女养老送终操办后事,结果老人刚走,失联20年女儿就归来和外甥女争遗产。
上海的陆大爷,晚年一直一个人独居。他有个亲闺女朱女士,自打2000年之后就跟家里断了联系,快二十年没露面,别说给老人养老送终,平时连个电话都没有,老人过得好不好、生没生病,她一概不管不问。
反倒是远在北京的外甥女王女士,这些年一直惦记着这个舅舅。平时没事就打个电话、发个微信问问近况,老人日常用的生活用品,她都想着给采购寄过去。
老人要去医院看病,也是她帮着联系安排,逢年过节还把老人接到北京住上一阵子。虽说只是外甥女,可老人晚年这点照料和陪伴,全是人家给的,比失联的亲闺女靠谱多了。
23年年初,陆大爷病重躺在床上,自己手写了一份遗嘱,上面写着:“我去世后,房地及一切财产都由王女士和她丈夫处理。”
当时立遗嘱还有视频记录,老人也说了“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类话,按上海本地的方言和说话习惯,这“处理”俩字,其实就是把财产都交给外甥女两口子、归他们所有的意思。
后来老人去世,后事全是王女士一手操办、送终料理的。办完之后,她也通过司法调解,把老人的房子过户到了自己名下。本来这事到这,也算顺了老人的心意,付出的人也得了回报,挺圆满的。
谁知道24年出了岔子,失联快二十年的朱女士突然冒出来了。她以自己是老人的亲生女儿、法定继承人为由,说当初的调解没通知她,属于遗漏了法定继承人,直接申请了再审。法院一核查,确实原审没通知到这位继承人,就撤销了之前的调解,案子重新审理。
这下争议的焦点就全落在遗嘱里“处理”这俩字上了。到底是“帮忙打理财产”,还是“把财产赠与对方”?两边各说各的理。
但法院结合立遗嘱的视频、老人当时的亲口表述,还有上海本地的方言习惯,基本倾向于老人的真实意思就是把财产赠与外甥女。
再加上朱女士将近二十年没跟父亲联系,没尽过一点赡养义务,王女士却实打实照顾了老人这么多年,于情于理,这份遗嘱的本意都很清楚。
不过法院也没上来就硬判,主要还是给两边做调解工作,劝俩人别光盯着遗产掰扯,多想想亲情。跟王女士说,老人心里其实一直也盼着女儿的关爱;跟朱女士说,这么多年王女士对老人的付出,是谁都抹不掉的。
来回沟通了好几轮,两边终于达成了一致:老人的房子归王女士所有,王女士给朱女士支付一笔补偿款。现在协议已经履行完了,房子的过户手续也都办好了,这场纠纷总算是落了地。
说来说去其实就一个理,血缘从来不是空手套白狼的本钱,赡养老人这事,你付出了多少,最后才能拿多少,光凭着一个亲闺女的名头就想坐享其成,天底下没这么便宜的事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