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遛狗不牵绳导致他人受伤的,狗主人将面临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例如,该法第八十九条就明确了相关惩处措施: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他人受伤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然而,仍有部分狗主人对此规定不服。比如元旦当天,湖北就有一位犬主因未拴狗绳,致使狗咬伤了儿童。过去,不文明养犬行为主要依靠地方法规或社区公约来约束,效果有限。如今,这一问题上升到了治安管理层面,执法部门拥有了更直接的执法权。在重点管理区,烈性犬大多是禁止饲养的;即便在一般管理区,也需要对其进行拴养或圈养。那些不服气的狗主人,真该严格遵守法规,别再肆意妄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