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中文网今天(6月29日)写道:“澳大利亚政府表示,已就中国新颁布的《民族团结与进步促进法》直接向中国表达了关切。该法允许北京方面针对海外人士采取行动。该法包含一项条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人员和团体若破坏‘民族团结与进步或煽动民族分裂’,也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把这事儿掰开揉碎了看,澳大利亚这个“关切”透着股子双标的味道。他们说自己讲法治,可一碰到中国依法维护自身核心利益,就拿“长臂管辖”说事,这账本翻得未免太双标。
中国有56个民族,十几亿人过日子,没一部兜底的法律撑着怎么行?这法护的是每一个普通人的安稳,谁想靠煽风点火撕裂社会,法律的大棒自然得挥过去,没啥可含糊的。
ABC的报道里特意强调“境外追责”条款,似乎觉得这手伸得太长。其实看看美国《全球马格尼茨基法案》,再看看欧盟的人权制裁,哪家不是把法律触角伸到国门之外?咱们这还只是针对分裂行径,既精准又克制。
说句实在话,哪个主权国家会允许别人在自己家里搞破坏?境外那些靠着编造谣言、挑拨是非吃饭的人,过去是拿他们没法子,现在《民族团结与进步促进法》就是悬在他们头顶的利剑,手伸多长就剁多长。
这法不是为了对付谁,而是给所有民族团结的守护者撑腰。这些年边疆地区修了多少路,建了多少学校,扶贫政策落到了每家每户,这些实打实的进步,绝不能被几句风凉话和暗地里的黑手给搅和黄了。
澳大利亚那边的说辞,听着是“关切”,实则是心里犯嘀咕。他们怕的是海外反华势力没了操作空间,怕的是某些拿钱办事的“民主基金会”丢了阵地。这种小心思,国际社会看得清清楚楚。
何况国际法里还有“保护性管辖”这一说,本国公民在外头受欺负了要管,本国利益在海外被损害了也要管。《民族团结与进步促进法》的法理根基硬得很,不是谁几句“担忧”就能轻易否定的。
那些觉得从此“没自由”的人,八成是习惯了抹黑中国没人管的“自由”。法律管的就是这部分不守规矩的,安分守己、真心盼着国家好的人,只会觉得这法律是给生活又加了一道保险。
回看这些年,“东突”势力在境外上蹿下跳,“藏独”分子到处窜访,拿着外头的资助编排国内的瞎话。有了这部法,追责链条就完整了,不管跑到地球哪个角落,只要干了坏事,法律早晚会找上门。
西方政客动辄对中国内政指手画脚,对自家分裂势力的零容忍政策却闭口不谈。这种选择性失明,本身就是对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讽刺。咱们关起门来立法,轮不到旁人说三道四。
老百姓心里那杆秤最准。这法立的不是门槛,是围墙,围住的是咱们好不容易攒下来的团结局面。谁想凿墙偷鸡,就得做好被砸手的准备,天经地义的事,不用看谁的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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