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韶(1903—1934.12)江西省吉安县富田乡江口村人。
1922年考入上海大学,1925年10月被选送到黄埔军校第四期政治科学习,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随军北伐,在十四军政治部工作。赣州光复后,与陈奇涵一起创建中共赣州县委员会,并主编《国民日报》,宣传革命。10月任中共赣州特支干事会干事和赣州总工会副委员长兼工人纠察总队队长、“赣南农工训练班”班主任。1927年3月调江西农民运动训练班任训练部长。“八一”南昌起义后,回赣州重建党组织,任中共赣南特委常委,于都中心支部支委,赣南特委负责于都、兴国、信丰等地工作的特派员。1928年2月28日,领导于都农民暴动,并率领暴动农民6000余人攻打于都城,失利后转移到桥头、东固一带坚持斗争。同年11月当选为中共江西省委审查委员会委员。1929年2月任中共赣南特委书记。1929年8月调赣东北工作。任中共赣东北特委委员、行动委员会常委、赣东北省委宣传部部长等职。1931年1月调闽北工作,先后任中共闽北分区委书记、组织部部长,闽北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军政教导大队大队长、军分区政委等职务。1933年9月被错打成闽北“罗明路线的代表”,降任泰宁县委书记。同年12月调闽赣省任省委宣传部长、共青团省委书记。1934年在反“改组派”、“AB团”运动中被错杀于宁化县泉上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