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浙江杭州,22岁女子罗女士参加面试时,称自己单身,2个月后,她发现自己怀孕,领了结婚证,之后去新公司入职,薪资7000元,可她并未告诉公司,自己已经结婚且怀孕了。
入职13天后,女子提出请婚假,公司却说女子无法胜任工作,要求她离职,女子不愿意,接下来8天没去上班,公司说她旷工,直接将她开除,可女子不服,找来了媒体。
有人说公司太过分,欺负孕妇没人性。也有人觉得罗女士不地道,刚进门就请假,这不是拿公司当傻子吗?
双方都觉得自己委屈,各有各的理由,吵得不可开交。但仔细想想,这事儿真正让人憋屈的,不是谁对谁错。
而是从一开始,双方就没打算坦诚相待,都在打着各自的小算盘。这背后,其实撕开的是职场里那层关于"怀孕"的窗户纸,从来没人敢真正捅破。
4月9日,罗女士准时走进了杭州这家汽车销售公司的办公室。她瞒下了已婚和怀孕的事实,开始做起月薪7000元的后台DCC助理。
这份整理数据的工作,对当时的她来说是养家糊口的关键。可入职才13天,她递上去的一张婚假申请,瞬间打破了平静。
婚假休完回来,等着她的不是正常的工作安排,而是领导冷冰冰的施压。上级直接说她能力不够,跟不上公司节奏,建议她主动辞职。
罗女士不同意,还告诉公司自己已经怀孕了。没想到公司的反应更狠,直接把她所有的系统权限全部注销。
手机上的企业平台登不进去了,门禁卡也刷不开了,她整个人就像从公司系统里被抹掉了一样。
就这样被架空了将近8天,罗女士根本没法正常上班,考勤自然也打不了。公司随后拿出一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旷工。
罗女士咽不下这口气,在家人的支持下找来了媒体曝光。公司这边拿出一堆业务考核表和考勤记录想证明自己没问题,但这些材料在法律面前根本站不住脚。
按照国家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受特殊保护。公司用注销权限的方式让员工没法上班,然后反过来说人家旷工,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明显站不住脚的。
司法实践中,这种行为会被认定为用人单位恶意制造离职理由,通常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赔偿金额往往是双倍经济补偿。
这件事也把职场里深藏的矛盾暴露了出来。很多人觉得罗女士不守规矩,入职时隐瞒怀孕,这确实不够坦诚。
从公司角度看,招一个员工进来才十几天就要请假休产假,谁都会觉得亏。但换个角度想,如果求职时说实话会被拒之门外,那些急需工作养家的女性,还能怎么办?
这不是简单的谁对谁错,而是整个社会在女性生育这件事上,还没找到一个让各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如果招聘时对怀孕的女性设置各种隐形门槛,那她们为了生存,只能选择隐瞒。
如果入职后说出真相就被各种刁难甚至开除,那谁还敢说实话?这样的恶性循环,最后损害的不只是某个人的利益,而是整个社会的诚信基础和公平环境。
没有人能在这样的零和博弈里真正赢下来。公司觉得被骗了,员工觉得被欺负了,彼此的不信任越积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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