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闺女在电话里劈头盖脸把我一顿骂:“妈,你都53岁了还谈恋爱,到底嫌不嫌丢人?”
听完我直接气笑了。
老娘第一段婚姻扛了六年家暴没嫌丢人,第二段婚姻倒贴还了八万块烂账没嫌丢人。怎么着,现在我想给自己找个知冷知热的活人过下半辈子,就成十恶不赦了?
你们这些顺风顺水的年轻人,根本不懂什么叫真正的“熬日子”。
那不是缺吃少穿。那是过年兴冲冲包了一锅饺子,吃不完只能眼睁睁倒进泔水桶;那是半夜突然醒过来,屋里黑漆漆的,竖起耳朵连个喘粗气的动静都没有!那种安静,能在人心里挖出个大窟窿。
七年啊,我一个人硬生生熬过来了。
直到碰见老周。56岁的一个老头,下大雨宁可自己淋成落汤鸡,也要把伞硬塞我怀里。上个月,还偷偷给我买了件280块钱的外套。
二百八,真不贵。但我穿在身上,对着镜子照了又照,心里热乎乎的。
闺女劝我找个老太太搭伙。我呸!老太太能陪我走完一辈子?能在我动手术时给我签字?
说白了,日子是自己的,邻居的唾沫星子替不了我受半点苦。都五十三了,还有个大老爷们心疼你、惦记着给你添件新衣裳。这福气,我死死攥在手里了,谁爱说谁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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