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可则
丁可则(1932年12月—2017年1月29日),原名杨扣泽,江苏邗江人。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工人出身的领导干部,曾任中共第十、十一届中央委员,江苏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
出生于贫苦佃农家庭,仅读过高小。
1948年5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国机械实验铁厂、南京某部后勤部铁二厂担任翻砂工。
1953年进入江苏省无锡机床厂工作,因工作任劳任怨成为生产骨干。
195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59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进京出席全国劳动模范群英会。
历任无锡机床厂铸工车间党支部副书记、厂革委会副主任、党委书记。
1972年任无锡市革委会副主任、市委常委。
1969年、1973年、1977年连续当选为中共九大、十大、十一大党代表。
1973年、1977年连续当选为中共第十、十一届中央委员。
1977年任江苏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副省级),分管工业工作。
1980年,他认为自己文化水平有限,难以适应新时期领导工作的要求,主动向中央写信请求辞去中央委员和省领导职务。胡耀邦批示同意其请求,建议他担任全国政协委员。
1980年任江苏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
1983年9月至1992年任江苏省总工会副主席(正厅级)。
1992年至1994年任江苏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1994年7月退休。
退休后深居简出,不写回忆录,不接受采访,不参加商业活动。
是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届、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2017年1月29日19时13分在南京逝世,享年8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