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秋元(1882—1911)卓秋元,原名依六,福建省连江县长龙镇岚下院后村人,近代民主革命家,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之一,连江十烈士之首 。
出身贫寒农家,父亲卓有川,排行第四,族中排行第六,故名依六。幼入私塾,亦耕亦读,性格豪爽仗义,常接济乡邻,为弱者打抱不平。
少年习武,在广应寺练拳击棒,善骑射、拉弓打猎,胆识过人,在乡间颇有威望。
成年后以卖花为业,走村串户,见识渐广,目睹清廷腐败,萌生反清革命思想 。
1906年,与胞兄卓孝元主动联络胡应升、魏金龙、陈发炎等志士,加入透堡秘密反清团体"广福会"。
1908年,"广福会"改组为光复会(同盟会福建十四支部下属组织),拥戴吴适为会长。卓秋元任骨干兼武师,教授会员武术,同时利用卖花郎身份承担各地会员的秘密联络工作,将广应寺发展为重要革命据点,深得吴适信赖,成为其得力助手和参谋 。
常主动承担最危险的任务,智勇兼备,曾愤慨表示:"宁可舍身报国,不能苟且偷生"。
1911年春,响应孙中山、黄兴号召,随吴适率领26名连江志士从马尾乘船经香港赴广州参加起义。临行前在广应寺挥笔写下诀别诗:"霹雳惊雷震九天,炉峰距粤路三千。推翻帝制求民主,建立共和志益坚。梓里健儿勤奋斗,山村士卒勇争先。舍身宁可酬家国,敢教壮志献英年。"
1911年4月27日(农历三月廿九),编入黄兴指挥的第一路选锋队(敢死队),臂缠白巾,肩扛炸弹冲锋在前,率先攻入两广总督署 。
总督张鸣岐逃走后,随队转战军械局,在东辕门与清军李准卫队遭遇,展开激烈巷战。头部中弹重伤,战友劝其撤退,他高呼"宁可舍身,不能苟且偷生",继续战斗直至壮烈殉国,年仅29岁。
起义失败后,潘达微冒死收敛72具烈士遗骸,合葬于广州黄花岗,卓秋元位列其中,史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
连江籍共有10位志士在此次起义中牺牲,孙中山先生曾以"粤之花县,闽之连江"高度赞誉这一烈士群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