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力如
曹力如(1902年-1949年12月8日)原名崇本,字力如,1902年11月28日出生在陕西省保安县(今志丹县)吊坪村一个农民家庭。1949年9月新疆和平解放后,被任命为新疆省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赴任前于12月8日在西安灞桥因车祸逝世。
曹力如9岁入私塾,11岁辍学,16岁上高级小学,民国9年(1920)7月考入榆林中学。他学习刻苦,思想进步,成绩优异,深得魏野畴器重。他帮助魏整理《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译稿,受到马克思主义的熏陶,经常在学报上发表讽刺军阀井岳秀的文章。他和刘志丹等同学一起,成立学术团体,创办进步刊物,组织学生罢课,被陕北镇守使井岳秀诬为“八大罪魁”之一。‘
贫苦农民家庭出身,少时放牧5年。
1918年起先后就读于本县永宁山高小、榆林省立第六中学。在共产党员魏野畴等影响下,思想趋向进步,和刘志丹等开展学生运动。
1925年春到北平国民军第二军无线电讲习所学习。
1926年4月回陕西,任杨虎城炮兵营中尉文书,后进入军事政治队学习。同年底加入中国共产党。
19 27年春起任杨虎城部国民军第十军政治处组织科科长、代理处长,第二师政治处处长等职。党内职务为党支部书记。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担任第十军特派员,推动武装反抗国民党的斗争。在该军共产党员身份暴露、蒋介石派人“清党”时,保护了近百名共产党员。
1928年2月任中共皖北临时特委 委员兼秘书长,协助特委书记魏野畴筹划和发动皖北土地革命。
1928年4月皖北起义后,任皖北赤卫队大队长。10月任皖北苏维埃政府和工农红军总指挥部秘书长。起义失败后,辗转开封、西安寻找党组织,与刘志丹返回陕北,开展陕甘地区的武装斗争。曾担任县高小校长、保安县民团副团总、团总等职,掩护开展地下革命工作。后成立中共党支部,将保安县民团逐渐改造、编组成革命武装,协助刘志丹在甘肃省庆阳三道川组建武装,智取太白镇民团。
1931年春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在榆林监狱遭受酷刑,领导成立监狱中共临时支部,并设法与中共陕北特委取得联系,开展狱中斗争。1934年冬以病重保外就医。出狱后继续开展革命工作,扩大赤安县苏区。同时开办夜校,组织青年学习,培养革命干部。后在中共陕甘边特委印刷厂工作。
1935年10月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先后担任中共陕甘省委文书、秘书。同年11月至1936年5月任中共陕甘省委执行委员、秘书长,配合红军东征、西征。
1936年夏至冬任中共陕甘工委军事部部长、陕甘南路军指挥部总指挥、洛河川独立团团长,领导游击战争,配合了主力红军。
1937年1月至7月任中共志丹(赤安)县委书记。7月至9月任陕甘宁边区陕北西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中共陕甘宁边区党委组织科科长。9月起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处秘书。1938年1月至1940年10月任边区政府秘书长、审计处处长。
1938年1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审干委员会委员。
1939年1月在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上,当选为边区政府委员,同月至1940年9月任边区法制委员会委员。
1940年9月至1941年11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常务委员。
1941年11月起任陕甘宁边区财政厅副厅长兼边区财经处处长、边区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12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机关生产委员会委员,组织大生产运动。
1941年8月至1943年11月任陕甘宁边区绥德专署副专员。与国民党晋陕绥边区总司令邓宝珊、军长左协中等建立联系,开展对国民党第十七军军长高桂滋等人的 统一战线工作。
1943年1月至1946年5月任陕甘宁边区延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中共延属地委委员、常委。
1943年2月至1944年11月兼任延安市市长。1943年6月起任西北局研究各地财经机关统一领导委员会成员。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
1946年4月至1949年4月任中共中 央西北局副秘书长、陕甘宁参议会常驻议员(至1949年9月)。
1947年3月任七人组成的党的后方委员会委员,与王维舟、杨静仁等率后方机关另路撤退,迷惑了敌人,起了保卫党中央的作用。
1948年初至5月兼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副部长。同年5月至1949年4月兼任西北局城工部副部长。
1949年5月至12月任中共陕北区委常务委员、陕北区行政公署主任兼党组书记(至同年6月)。参与和平解放榆林的谈判,担任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全权代表,促使国民党第二十二军将领迅速达成榆林和平解放协议。
1949年6月至8月任西北军区榆林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
1949年12月8日在调赴新疆途中,在西安灞桥因车祸遇难牺牲。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