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智(1923—2005)祖籍山东临清(原清平县),生于吉林宁安(今属黑龙江),正部长级革命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第一书记,宁夏“吊庄移民”扶贫模式的主要开创者。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14岁的李学智在山东参加清平县抗日游击队,编入范筑先部抗日游击第二十九支队,历任战士、班长、文书。
1938年进入八路军一二九师干训班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长期在鲁西泰西抗日根据地工作,历任肥城县委青委干事、鲁西一地委青救会主任、平阴县委民运部部长,1945年任东阿县委书记、县大队政委,领导根据地建设与敌后抗日斗争。
抗战胜利后,历任冀鲁豫区济宁市四区区委书记、汶上县委书记兼县大队政委,在解放区领导土地改革、参军支前工作。
1949年随解放大军渡江南下,接管浙西新解放区,任浙江建德地委委员、民运部部长。
新中国成立后,李学智长期主政浙江金华地区:
历任金华地委宣传部部长、民运部部长、地委副书记、地委书记处书记,1952年起任金华地委书记,同时为浙江省委委员;
“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诬陷迫害,被批斗审查、下放劳动,1971年恢复工作。
1971年调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历任区党委委员、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副主任、农业组组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
1979年2月起,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宁夏军区第一政委,1983年机构改革后任自治区党委书记,直至1986年离任。
核心政绩:
提出“以川济山,山川共济”的发展方针,开创吊庄移民扶贫模式,主持建设固海扬黄等大型水利工程,将西海固南部山区贫困群众整体搬迁至黄河灌区,开发建设红寺堡、隆湖等移民开发区,从根源上缓解了“苦瘠甲天下”的西海固贫困问题,成为中国区域性扶贫的经典范例;同时统筹全区工农业建设、民族团结工作,奠定了宁夏改革开放初期的发展根基。
1987年调任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特邀研究员。
1988年起,连续当选第七、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党内重要身份: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2005年9月23日,李学智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