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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二审维持原判,根据报道,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二

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二审维持原判,根据报道,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某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一审法院认定中,梁某滢存在明显精神异常,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曾长期携带刀具对同小区住户敲门骚扰,而在这之前,梁某滢称其是“正当防卫”“自首”等,但并没有被法院采纳。

精神病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免罪金牌,因为梁某滢是上诉方,上诉不加刑,受害者母亲在二审宣判后表示“满意”,但也继续争取死刑立即执行。

不过,在梁某滢被认定患有精神疾病的前提下,死缓已经是最高的判罚。我认为,受害者家属应当对嫌疑人以及监护人提起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