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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要把“案子办好”作为目标,而不是“接案”

最近听到一个同行因为违规会见被通报。
具体是谁、什么案子,我不评价。
但这个事挺值得想一想:
律师到底靠什么立身?
靠关系[黑薯问号R]
靠路子[黑薯问号R]
靠一句“我里面有人”?[黑薯问号R]
靠让家属觉得你能做别人做不到的事[黑薯问号R]
这些东西短期可能有用。
但如果把它当成主业,路很容易走偏。
有些所谓资源型律师,最危险的不是他真有多少资源,而是他必须不断表演自己“有资源”。
为了让家属信他,就开始越界。
[禁R]会见时递东西。
[禁R]传话。
[禁R]夹带材料。
[禁R]递照片、证件、纸条。
说白了,不一定真是为了把案子办好。
很多时候,只是为了让家属觉得:
“这个律师有门路。”[看R]
但律师最怕的,就是不珍惜自己的羽毛。[叹气R]
一次违规会见,被看守所通报,被司法局、律协盯上,对职业生涯的伤害可能很大。
你本来想证明自己有资源。
最后证明出来的,可能是连最基本的执业边界都守不住。
这就是本末倒置。
律师真正该拼命的,不是为了案源无所不用其极。
而是为了案子本身。
我也遇到过当事人讲类似经历。
有人一上来就说自己认识谁,说看守所熟,说同案都在他那里。
然后马上让家属先交钱、先留证件。
方案没听明白,合同没看清楚,人已经被套进去。
这就是制造沉没成本。
短期看,可能能成交。
长期看,败的是整个行业的信任。
家属为什么越来越怕请律师[黑薯问号R]
为什么一谈刑事委托就担心被忽悠[黑薯问号R]
不是家属天生不信任律师。
是有些人把信任一次次消耗掉了。
我始终觉得,律师行业的根,还是业务能力
资源可以有。
人脉也可以有。
但它们只能锦上添花,不能替代本事。
案源也不应该靠乱七八糟的路子硬抢。
案源应该是业务能力、办案结果、长期口碑慢慢带来的。
认真办案,持续复盘,输出观点,接触更多案件,再让案件反过来提升判断力。
能力越强,口碑越稳。
口碑越稳,案源越自然。
这才是正循环[打卡R]
律师这个行业,最后还是要回到本业。
[加一R]案子怎么打。
[加一R]人怎么见。
[加一R]卷怎么读。
[加一R]意见怎么写。
[加一R]节点怎么抢。
[加一R]风险怎么说。
这些才是根。
其他东西,都是枝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