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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刑案,我愿意人先过来!

以前做刑案,常用一种方式:
人关在看守所里,家属不确定要不要全阶段委托,我先去会见一次。
见完人,问清楚情况,判断方向。
如果后面正式委托,这笔会见费可以折抵进去。
这叫会见投名状。
但现在很多案子不是这个场景了。
人已经取保了,或者案子还在监察、经侦、👮🏻‍♀️、检察院之间推进。
家属人在外地,对本地律师不放心,对外地律师又不敢一上来转大额费用。
比如烟台这个案子。
家属一开始就很纠结。
案子比较敏感,电话里很多话不方便说,微信里更不适合展开。
他们也直接说了:想找我,但没见过人,一上来全阶段委托,心里还是没底。
这个我完全理解。
刑事案件不是买衣服。
不是看几条朋友圈、听几段语音,就能马上把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转出去。
家属怕被骗,怕律师不靠谱,怕方案是模板,怕钱花了案子没人真管。
所以我给了一个很简单的方案:
先按异地专项咨询处理,3000块。
我过去一趟。
到当地,当面见,当面聊,当面看材料。
把案子的风险、方向、后续委托方式说清楚。
如果后面正式委托,这3000可以折抵律师费。
说白了,这不是打个电话收3000。
这是我把人带过去,让家属实实在在看一眼:
这个律师是不是本人。
说话有没有底气。
分析有没有逻辑。
风险敢不敢说。
方案能不能讲明白。
尤其是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证据链的案子,有些东西真的不适合隔着电话乱讲。
电话里讲不透,微信里留痕又麻烦。
见面反而最高效、最稳妥。
对家属来说,3000块钱风险可控。
对我来说,也基本就是覆盖路费和时间成本,顺便筛掉一部分只想白嫖方案、没有真正委托诚意的人。
这就像一种新的投名状。
人在里面,可以先会见投名状。
人已经取保,或者案子敏感、异地不方便电话细聊,就做异地咨询投名状。
先见一面。
先把方向讲清楚。
先把信任落到地上。
合适,再谈正式委托。
不合适,家属至少也拿到了一次完整的案件判断。
律师行业,说到底还是信任生意。
但信任不是喊出来的。
是见出来的,聊出来的,是案子一点点拆出来的。
3000块,买不了吃亏,也买不了上当。
至少能让家属知道:
这个案子,接下来到底该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