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长高虹安,二审判了6个月。
她告别人诽谤,没告赢,反手被对方告了“诬告”,还告成了。
官司还在往上走,但日子卡得死死的。9月4号,参选登记截止。按原来的规矩,就算最后能用社会劳动来抵,时间也铁定来不及。
政治路,眼看就要断了。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议会里,两个党团突然联手,火速推了个案子。
一记重锤砸下来:修改选举法。
法条原文很绕,翻译过来就一句话:就算是被判了缓刑、或者正在做社会劳动的人,也能参选。
昨天还堵得严严实实的一堵墙,今天,直接被推倒了。
高虹安的连任之路,瞬间一片开阔。
镜头推到她面前,她很平静,对着所有人说:“要尊重最后的决议,修法不是针对个人,是通案处理,大家不要过度解读。”
话筒从她嘴边挪开,现场只剩下相机的快门声。
所以这到底是“通案处理”的巧合,还是“量身定制”的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