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党五十年荣誉奖章发放要求本人想说一句自己的看法,第一:许多人提出能否设立,三十年,四十年,奖章,我感觉还是不妥,这是一个严肃的标准,你设立了三十年的标准,那二十年的还是有意见,二十年的成立,十年的还有意见,一名在党五十年的标准是考验一名党员半个世纪始终如一的不变初心,忠实的维护党的荣誉与利益,并没有犯过原则性的大错误。用过去的老话说,始终是是跟党走,,五十年的路程难免有磕磕碰碰摔跟头的时候,但是爬起来还是继续一往无前的跟党走,这样的党员基本可以说是党的忠诚战士,人无完人,党员不是圣人,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的人。 第二:九十年代下岗潮,许多企业党员处于无人管的真空状态,想交党费却不知去哪里交,审核的时候,这种情况不会少,几十年过去了,年轻人不知道,新人说不清,在党五十年的人基本都年过70,入党介绍人许多人都不在了,你非要证据链完整是不现实的,只要入党申请书原始的在,支部会议决议通过书在,都应该认定为党员的真实性。 我也是今年十月份就在党五十年的人了,始终在政府部门工作退休,我不担心档案的缺失,但我深知企业下岗人员可能出现的问题,因此提出自己的一点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