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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兴新材IPO:董事长曾因合规漏洞被通报,同一客户“双轨采购”模式合理性存疑,现金流三年为负豪掷近2000万分红

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族兴新材”)北交所IPO申请将于12月3日上会。该公司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2300万股,

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族兴新材”)北交所IPO申请将于12月3日上会。该公司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2300万股,募集资金约2.08亿元,主要用于年产5000吨高纯微细球形铝粉建设项目、年产1000吨粉末涂料用高性能铝颜料建设项目,以及高性能铝银浆技术改造项目。然而,在目前监管日趋严格的环境下,族兴新材与部分客户的合作模式受到重点关注,其合理性备受质疑。

一方面,族兴新材与四川皓速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佳热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呈现出“成立即合作”的快速业务往来模式。尽管公司方面解释称,这些业务承接自关联方既有资源,但此类与初创企业闪电达成交易的行为,依然引发了市场对其商业实质的审慎审视。另一方面,公司客户宿州曼特博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采购行为也引人关注:该公司既存在直接采购,又通过萍乡儒灏商贸中心、淮安时胜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等贸易商进行间接采购,形成所谓的“双轨模式”。后续披露显示,这些贸易商实际上由宿州曼特博所控制,暴露了其背后存在关键人员交叉的隐性问题,进一步加深了外界对交易透明度的疑虑。

除了客户关系外,族兴新材在公司治理方面也屡现瑕疵。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就曾因股票暂停转让业务操作违规、重大信息未及时披露等问题,遭到全国股转系统通报批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梁某斌同样受到通报批评,时任高管甚至被认定三年内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相应职务。此外,族兴新材及其子公司在合规经营方面罚单不断。2023年,公司因职业健康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存在隐患等问题接连受到行政处罚;其子公司曲靖华益兴更是自2023年以来多次因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合格、危险化学品报备违规、压力管道未检验等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反映出企业在合规管理和内部治理方面存在屡查屡犯的困境。

财务数据方面,族兴新材2024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32.31%,仅为5871.77万元。更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持续为负。尽管公司承认面临资金流动性风险,并将现金流困境归因于主要客户与供应商结算周期不匹配、存货和应收账款规模持续增长等因素,但在盈利能力急剧下滑、现金流持续承压的背景下,公司却在2024年实施了两次合计1940万元的现金分红。这一大规模分红行为,与公司所描述的紧张财务状况形成反差,不免引发市场对其决策合理性与必要性的质疑。

与刚成立公司“闪电合作”,同一客户“双轨采购”模式合理性存疑

近期,族兴新材与部分客户的合作模式,就受到了监管方面的关注,其合理性被要求作出详细说明。

从披露信息来看,族兴新材与四川皓速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佳热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时间点颇为引人注意。四川皓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成立当年便与族兴新材开始合作;四川佳热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次年即与公司建立业务往来。这种“成立即合作”的模式,引发了对其商业合理性的审视。

对此,族兴新材的解释揭示了背后的关联脉络。四川皓速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高亮,其父亲高文中全资持有的重庆皓速科技有限公司,早在2018年就与族兴新材建立了合作关系。这意味着四川皓速的业务在相当程度上承接自关联方的既有合作基础,并非完全从零开始的全新关系。同样地,四川佳热的实际控制人冯春波,早在2018年就已通过千里广大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从事同类业务,对行业和供应商已有相当程度的了解。

另一方面,族兴新材与宿州曼特博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合作模式也引发了疑问。这家客户既直接向公司采购产品,又通过贸易商萍乡儒灏商贸中心、淮安时胜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间接采购。这种既直采又通过贸易商采购的模式确实令人费解。

族兴新材的回复揭示了其中的关键信息:萍乡儒灏商贸中心、淮安时胜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与宿州曼特博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虽然不存在股权关系,但存在关键管理人员交叉的情形,实质上为宿州曼特博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这种情况下,承接其部分采购业务具有合理性。

在当前的监管环境下,交易背景、商业实质的清晰透明显得尤为重要。对于投资者而言,这类“闪电合作”和“双轨采购”背后是否隐藏着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收入确认时点调节或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真实性的问题,是需要持续关注的焦点。

董事长曾因合规漏洞被通报批评,公司及子公司罚单“接二连三”

族兴新材曾因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问题被全国股转系统通报批评,以及公司及其子公司近年来仍频频出现在各类行政处罚名单上,暴露出企业在合规管理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早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族兴新材曾因股票暂停转让业务办理违规及重大信息披露不及时等行为,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纪律处分。具体而言,公司未按规定提交股票暂停转让申请材料,导致暂停转让公告披露后股票仍处于可交易状态,同时公司在IPO审查过程中提交中止和恢复审查申请且获同意后,未能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信息。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全国股转公司对族兴新材及其董事长兼总经理梁某斌给予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对时任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梁某涯作出认定其三年内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此次纪律处分已被记入诚信档案。

图片来源:族兴新材公告

然而,纪律处分并未能阻止族兴新材违规行为的持续发生。2023年7月,族兴新材因未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要求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安排复查,被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处以警告并罚款7000元。紧接着在2023年8月,又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包括室内外消火栓无水、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无法正常工作等安全隐患,被宁乡市消防救援大队罚款24500元。

更值得关注的是,族兴新材子公司曲靖华益兴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问题频发。2023年2月,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隐患整改且未提交延期整改申请,被曲靖市沾益区应急管理局处以警告并罚款30000元。时隔一年,2024年3月又因整改不合格再次被该局警告并罚款29900元。2024年8月,因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报备流向信息,被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罚款6000元。最近在2025年1月,又因压力管道未按安全技术规范安装检验即投入使用,被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5000元。

归母净利润暴跌超30%,现金流三年为负却豪掷近2000万分红

财务数据显示,族兴新材的盈利能力正经历剧烈波动。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177.89万元、8673.94万元、5871.77万元、3589.75万元,2024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32.31%。

更为严峻的是族兴新材业的现金流状况。同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持续为负,分别为-978.21万元、-5247.19万元、-85.51万元,直到2025年上半年才勉强转正至914.81万元。特别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经营现金流缺口急剧扩大至5000万元以上。

图片来源:族兴新材招股书

面对如此财务状况,族兴新材在官方解释中归因于两方面因素:一方面是由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结算周期存在差异,公司存货规模和应收账款规模呈增长趋势,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承压;另一方面则是信用等级一般的票据贴现及票据支付购置长期资产等相关现金流未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公司坦承,若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将对营运资金周转造成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在盈利能力急剧下滑和现金流持续承压的双重困境下,族兴新材却依然坚持实施分红派息政策。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先后决定进行2024年半年度和年度两次股利分配,每次金额均为970万元,合计分红总额达到1940万元。这一举措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形成鲜明对比,使得市场不禁质疑:当企业正面临经营困境时,为何仍选择将大量现金用于股东回报?

图片来源:族兴新材招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