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亮新材”)作为河北省耐火材料行业的区域龙头企业,于2024年6月正式启动北交所IPO进程,并在2025年11月7日迎来上会审核。公司计划发行不超过2186.32万股,募集资金1.75亿元,主要用于滑板水口产线技术改造、年产5万吨镁碳砖智能制造、年产15万吨耐材用再生料生产线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然而,在冲刺资本市场的同时,国亮新材的财务状况引发关注。尽管公司流动资产保持稳步增长,但其中超过40%长期被应收账款占据,反映出资金回笼存在一定压力。此外,公司资产负债率虽有所改善,但仍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叠加偏低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整体偿债能力弱于同业,财务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
值得注意的是,国亮新材的募资计划出现显著调整,募资总额由最初申报的3亿元大幅缩水41.79%至上会稿的1.75亿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部分从9000万元锐减至3000万元。这一变动使得其资金需求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受到质疑。尽管在首轮问询中,公司曾运用销售百分比法精密测算,论证未来三年存在1.75亿元的流动资金缺口,并强调9000万元补充额的合理性,但上会稿中仅保留3000万元的决定,与先前数据支撑形成反差,不免令人质疑其原有测算的严谨性。
除了财务结构上的挑战外,国亮新材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也多次暴露隐患,并多次受到处罚。2021年至2023年间,公司连续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受到四次行政处罚,累计罚款7.9万元,问题涉及隐患排查缺失、风险管控方案未制定、有限空间未辨识等多种情形,甚至有一处工段被责令停产整顿。尽管每次处罚后公司均完成整改,且监管部门认定相关行为未构成重大违法,但同类问题在不同年份、不同区域反复出现,反映出其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持续性的薄弱环节,合规意识与长效机制仍有待加强。
超40%流动资产为应收账款,资产负债率持续高于行业均值
根据国亮新材近年披露的财务数据,其资金运营效率与偿债能力呈现出几个值得关注的特点。从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国亮新材的流动资产总额呈现稳步增长,分别为10.1亿元、10.66亿元、11.95亿元和11.94亿元。然而在这看似充裕的流动资产背后,应收账款始终占据着不可忽视的比重,各期金额分别为4.42亿元、4.81亿元、4.81亿元和4.84亿元,其在流动资产中的占比也持续处于高位,依次达到43.81%、45.11%、40.25%和40.58%。这意味着公司流动资产的近四成长期被未收回的货款所占据,每十元流动资产中就有超过四元处于“等待变现”的状态,反映出企业在资金回笼方面可能面临一定压力。

图片来源:国亮新材招股书
在负债端,国亮新材的资产负债率呈现出稳中有降的改善趋势。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5.25%、52.12%、52.24%和49.79%。值得关注的是,尽管自身有所改善,国亮新材的资产负债率始终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同期,行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4.10%、43.77%、43.66%和44.20%,公司指标明显偏高。

图片来源:国亮新材招股书
与此同时,国亮新材在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上也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国亮新材解释称,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同行业可比公司科创新材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举债规模偏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较高水平,剔除科创新材后公司相关指标与行业平均水平相近。
募资补流必要性及合理性引监管质疑
一家正在冲刺资本市场的耐火材料企业,国亮新材募资计划的最新调整引起了市场关注。从最初申报时的3亿元募资额,到上会稿中的1.75亿元,国亮新材的募资规模出现了显著缩水(募资缩水41.79%),其中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更是从9000万元大幅削减至3000万元。

图片来源:国亮新材招股书(申报稿)

图片来源:国亮新材招股书(上会稿)
在首轮问询中,监管部门曾明确要求国亮新材说明9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国亮新材通过详实的数据证明这笔资金的必要性。公司列举了2022年至2024年的经营数据,显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从3.8亿元增长至5.03亿元,支付给职工的现金从1.02亿元增长至1.22亿元,这些数据似乎支撑了其营运资金需求不断增长的论点。
更为关键的是,国亮新材还采用销售百分比法进行了精密测算。根据公司预测,假设营业收入保持7.40%的年复合增长率,2024年至2026年三年间,公司流动资金新增需求总额将达到1.75亿元。基于这一测算结果,公司当时认为募集9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且必要的。

图片来源:国亮新材首轮问询的回复
然而,在最新的上会稿中,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却从9000万元锐减至3000万元,这一调整与首轮问询中的测算结果形成反差。如若未来三年确实存在1.75亿元的流动资金缺口,那么3000万元的补充规模能否满足需求?如若3000万元已可满足,则此前9000万元的测算依据又该如何解释? 其资金需求的测算逻辑与调整原因需要公司进一步说明。
安全生产隐患反复出现
国亮新材近年来受到多起行政处罚的情况,根据公开信息及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该公司在2021年至2023年间,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受到了来自唐山市及下辖区域多个监管部门的四次行政处罚,涉及金额总计人民币7.9万元,并曾有一处工段被责令停产整顿。
具体来看,2023年5月10日,唐山市丰南区应急管理局对国亮新材作出罚款22500元的处罚,原因是该公司项目经理在当年第一季度未按规定组织参加隐患排查治理,违反了《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根据该局后续出具的说明,公司已按时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该行为未造成严重事故或损害公共利益,未被认定为重大违法。

图片来源:国亮新材招股书
此前在2022年3月2日,乐亭县应急管理局亦因国亮新材“双控”机制建设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参加事故隐患排查,对该公司处以22000元罚款。乐亭县应急管理局后续证明指出,国亮新材已按时整改并缴纳罚款,且该行为不构成严重违法。
更早的2021年12月14日,唐山市丰南区小集镇人民政府因国亮新材在瑞丰钢铁项目部施工中未制定较大风险管控方案,依法处以32500元罚款。该镇人民政府后续说明同样指出,该行为未引发重大事故,不构成重大违法。
此外,2021年1月29日,唐山市应急管理局因国亮新材未对污水处理反应池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认定其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对公司污水处理工段作出停产整顿的处罚。经整改复查合格后,该局亦确认该行为未导致严重安全生产事故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
除上述处罚外,唐山市开平区应急管理局于2024年2月27日出具证明,确认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国亮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且在该局管辖范围内无其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