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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银行取钱遭抢劫,与歹徒打斗20分钟面部重伤、眼睛失明!银行员工冷眼观看不报警,银监局介入

2025年12月2日有多家媒体披露了一件事情,这起令人震惊的事件发生在2024年7月2日的河南郑州。男子倪某某提前预约后

2025年12月2日有多家媒体披露了一件事情,这起令人震惊的事件发生在2024年7月2日的河南郑州。男子倪某某提前预约后,从中国农业银行中牟白沙支行提取了170万元现金,装进行李箱。上午11时许,当他拿着行李箱走出银行走向停在路边的汽车时,早已蹲守在此的歹徒王某某突然现身。

王某某手持自制枪支袭击了倪先生的头面部,随后试图抢走装着钱的行李箱。尽管遭受到重击,但是倪某某仍然奋勇与歹徒展开了激烈搏斗,整个过程持续了近20分钟。最令倪某某感到心寒的是在搏斗过程中银行的反应。

事后倪某某讲述,在与歹徒缠斗的时候,他瞥见银行的工作人员和保安就站在门口观看,他们既不上前帮忙也不报警,还是一名路人看到后帮忙报的警。歹徒逃离后,他坐在银行门口的台阶上,最终是由一名路过的好心人帮忙拨打了急救电话。

而且根据判决书中的证人证言,该银行的客户经理史某某称看到了抢劫过程,并且确认被抢者是刚刚取现170万元的客户。银行大堂经理和两名保安则表示,他们在银行里面听到外面有声音,听说是发生了抢劫事件。

所以,这些证词是可以间接确认银行工作人员知道有人抢劫,却没有及时干预。案件发生后,歹徒王某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判决书显示,王某某因为生意失败,及期货赔钱导致无法还款,因此就产生抢劫银行取款人的念头。

他选择离家较远的银行作为作案地点,并且多次前往银行蹲点,伺机寻找作案的目标。2025年2月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王某某认罪并没有提出上诉。尽管刑事部分已判决,但倪某某提出的38万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仅仅得获法院支持7.3万余元。

倪某某认为银行在这个事件中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他声称自己提前在该银行网点预约了大额取款,银行工作人员理应保证人和钱在上车落锁之前的安全。然而银行的回应让他很失望,一位领导一直在推诿,后面干脆就不联系了。

此事曝光之后,媒体人联系了农行中牟白沙支行,但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致电郑州当地的相关部门时,也没有获得正面的回应。对于储户取超过百万现金时,网点是否应提供安保服务的问题,农业银行客服回应,总行规定中对此尚没有明确的指引,具体的情况可能需要结合网点的人手和安保情况来定。

对于这件事情,有法律人士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一位律师指出,抢劫事件发生在银行门口,银行门口属于银行可控制的范围内,而且客户刚从银行取出大额现金,银行对其安全有一定的注意义务。另外,根据相关规定,银行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目前,当地银保监局已经介入协调此事。银行门口冰冷的台阶上,不仅留下了倪先生的鲜血,也映照出金融服务中那些仍然没有填补的安全盲区。而且银行提供的不仅仅是资金服务,更应该对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对此,你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