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2月8日讯,近日,山东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泰禾九川(山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任瑞臻。
根据决定书,泰禾九川(山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所管理的个别私募基金披露和报送的部分信息不准确。
任瑞臻作为泰禾九川(山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泰禾九川(山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瑞臻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