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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女子是护士,给一女孩输液时,刚扎上针没几秒,孩子乱动,针穿了,女子再

河北秦皇岛,女子是护士,给一女孩输液时,刚扎上针没几秒,孩子乱动,针穿了,女子再次给她扎针,谁料,刚扎进去,孩子还是乱动再次穿了,第三次扎针前,女子提醒孩子父亲看好孩子,并安抚女孩别乱动,没想到,第三次还没扎进去,因为孩子乱动再次扎穿。孩子父亲暴跳如雷,冲动下,两拳挥到女子脸上,导致她重度脑震荡,太阳穴骨裂,耳膜出血,下巴还脱臼了。网友:坚决不和解。 一女子在网上发文称,她今年23岁,是某儿科医院的护士,11月30号晚上,她在给孩子输液时,因为孩子乱动扎针的时候整穿了,孩子父亲冲动之下打了她。 事后,女子就医,经医生诊断,她重度脑震荡,太阳穴骨裂,耳膜出血,下巴还脱臼了。 据悉,女子刚生完孩子不久,她的宝宝才一个多月大,但是因为最近流感高发期,医院接了不少病患。 女子为了缓解病患的就诊压力,主动提出提前回来上班,可她才回来没多久就被打伤住院了。 11月30号那天下午,大概6点多,一名男子带着一个小女孩来输液,男子又高又壮,应该是女孩的父亲。 女子看到他们过来后,就主动走过去,要给女孩输液。 女孩看到护士过去后,显得很紧张,一直躲到她父亲身后。 女子轻轻安抚女孩,不用害怕,我们要做一个勇敢的小朋友。 女孩听了非但没有安静下来,反而是边哭边喊,不要、我不要打针,爸爸我要回家。 男子安慰女儿,打针后病毒就死了,病就好啦,要不感冒会加重哦,爸爸抱着你,你把眼睛闭上就不疼了,好吗? 在男子的安慰下,女孩终于安静、顺从了一些,虽然还是很害怕,但是她没那么闹人了。 女子看女孩安静了,就拿出输液需要用的东西,做好准备。 之后,女子轻轻拉着女孩的手给她消毒,准备扎针,女孩一看,又开始害怕了,她不停地乱动,显得有些抗拒。 女子安慰女孩,很快就好了,闭上眼睛,几秒钟就完成了。 女孩听着女子的话乖乖闭上眼睛,谁料,女子刚给她扎上针,因为女孩乱动,针给扎穿了。 女子只好轻轻拔出针头,准备第二次扎针,女孩一看更加害怕了,她动来动去,腿还一蹬一蹬的,这一次她不再相信不疼这说法了。 男子一看女儿那么闹腾,主动抱紧她,女子也配合地摁住女孩。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第二次扎针,好不容易扎上,又因为女孩乱动再次整穿了。 女孩吓得大哭,嘴里一直喊疼,男子一看也很着急,可他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女子觉得孩子这么动来动去的,很难打上针,决定这一次要把孩子摁牢了,她提醒男子要看好孩子,别让她乱动。 两人好不容易把孩子摁好,试图不让她乱动,没想到,女子刚扎进去,还没找到血管,孩子又动起来了,这一次她动得更厉害,导致还没扎上,就扎穿了。 孩子吓得哇哇大哭,这一次男子不淡定了,他觉得女子要么就是故意的,要么就是她没经验,冲动之下,他站起来直接两拳挥到女子脸上。 女子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打得两眼冒金星,她捂着脸,疼得差点晕过去,最后还是有人拉开劝架了,男子才停手。 之后,有人报了警,男子被警方带走。 而女子在同事的协助下去看医生,经过检查,查出她严重脑震荡,太阳穴骨裂,耳膜出血,下巴还脱臼了。 有人说,孩子父亲心疼女儿哭闹的心情可理解,但因情绪失控挥拳伤人,导致护士重度脑震荡、骨裂等重伤,完全突破情理底线,坚决不和解。 护士履职尽责却遭暴力对待,既违背职业尊重的公序良俗,也辜负其产后返岗的担当。 父亲以bao力宣泄不满,不仅无法解决问题,更给他人造成严重身心伤害,于情于理都应被谴责,网友“坚决不和解”的呼声,本质是对暴力行为的抵制和对从业者的共情。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孩子父亲因三次扎针未成功,主观上明知挥拳打人会伤害护士身体,仍故意实施殴打行为,造成护士重度脑震荡、太阳穴骨裂、耳膜出血等重伤后果。 他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并非简单的情绪失控,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需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另外,结合《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相关规定,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的,应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这个事件发生在儿科医院这一医疗机构内,护士是履职的医务人员,其提前产后返岗支援流感救治,无任何过错。 孩子父亲的bao力行为不仅伤害个人,还破坏了正常医疗秩序,属于典型的涉医违法犯罪,依法应从严惩处,不能以“心疼孩子”为由减轻责任,这也与网友“坚决不和解”的呼声背后的法律精神相符。 最后,心疼孩子没问题,但不能拿暴力解决事儿!护士产后还主动上班救急,没半点错,被打成这样也太冤了,这父亲必须为自己的冲动买单。 大家认为呢? 关注@猫眼学法 品读案例故事,学习法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