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理解的一点是关于有吸毒史人员的相关讨论,不是纠结他们过往的过错,不是在意他们找工作时的难处,而是总有人呼吁要给予包容、提供回归的机会。 吸毒案底会终身留存,考公进国企过不了政审,私企是否录用全凭企业自主决定,这些都是明确的既定规则。可普通求职者找工作遇阻时,谁会站出来说“他们不容易”?又有谁会主动呼吁多些体谅? 有观点说要助力这类人员重新融入社会,这份初衷能理解,但普通人的顾虑呢?大家对共事时的安全顾虑本就是真实存在的,并非刻意排斥,可这份顾虑却很少被正视,甚至还会被认为是不够包容。 包容犯错后愿意悔改的人是社会的温度,但普通人的安全感同样值得被重视,两者本不该是相互妥协的关系,难道为了给前者机会,就要让守法者承受不必要的不安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