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街上,我又看见她了。 人来人往的,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1米73的个儿,在哪都扎眼。她领着个小孩,手里拿着串糖葫芦,笑得真好看。 我呢?我当时脑子嗡的一下,想都没想,一转身就扎进了反方向的人堆里。怂得我自己都想抽自己。 怕什么呢? 怕她看见我现在这副灰头土脸的样子呗。 想当年,在单位里,我也是个能说得上话的角色。她被车间主任欺负,哭着来找我。我看着她那梨花带雨的样子,心一软,动用了自己所有的人脉,硬是把她从流水线调到了我隔壁办公室。 这姑娘也实在,茅台、中华,变着法儿地送。我全都没要。 我觉得,朋友嘛,帮忙是应该的,掺和了这些玩意儿,味儿就变了。 可人情这东西,有时候比烟酒还上头。 后来,就那一次,俩人都喝多了,稀里糊涂的…… 我知道,她可能就是想用自己的方式感谢我。但从那天起,我心里就跟压了块石头似的,总觉得对不起她,更对不起把她托付给我的那个闺蜜。 人家让你照顾她,不是让你“照顾”她。 后来,单位换了领导,新官上任三把火,天天烧我。我这暴脾气一上来,辞了。 当时觉得自己牛逼坏了,在哪不能吃饭? 等真出来了才发现,你牛逼个屁。没了那个国企的平台,你什么都不是。这几年折腾下来,一事无成,连社保都快交不起了。 所以那天我跑了。 我不想让她看到,当年那个能为她“摆平”事情的男人,如今连自己都摆不平了。 就让她记忆里的我,永远是那个还有点人样儿的我吧。 这样,挺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