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四川遂宁,女子打电话让丈夫接她下班,可丈夫却没接,女子心里憋了股火,回家后和丈夫大吵一架,争执中,女子扬手给了丈夫一巴掌,没想到,丈夫反手还了她一巴掌,还把她打成耳膜穿孔,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这下性质彻底变了,检察院认为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可丈夫一方认为这是正当防卫,顶多算防卫过当。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寒冬夜晚的四川遂宁,一场普通的夫妻争执演变成刑事案卷上的故意伤害罪。妻子因丈夫未接电话愤而掌掴,丈夫反击导致妻子耳膜穿孔。 当法院判决丈夫拘役六个月之时,这起案件已然超越家庭纠纷范畴,成为普法课堂的典型范例。 事发当晚,胡女士在冷风中苦等丈夫陈某接下班未果,多次拨打电话无人接听。回家后积蓄的怨气爆发成激烈争吵,情绪失控中她先行动手扇了丈夫耳光。 而陈某随即挥掌还击,这一巴掌不仅打破夫妻情分,更造成胡女士左耳膜穿孔的轻伤二级后果。经司法鉴定,损伤与掌掴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提出正当防卫主张,认为陈某行为是对先遭受暴力的合理反应。然而法官在判决书中明确界定:当胡女士的掌掴动作完成时,不法侵害已经结束。 陈某随后的反击属于新的加害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即时性”要件。其击打力度和部位选择表明主观上存在伤害故意。 这起案件暴露出公众对正当防卫概念的普遍误解。法律意义上的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强度应与侵害相当。 若对方徒手攻击而持械还击,或像本案中侵害停止后报复还手,都可能构成新的违法犯罪。法官特别强调,家庭纠纷中的暴力升级不能简单用“互殴”淡化,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就需承担刑责。 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在量刑时已充分考虑案件特殊性。鉴于陈某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且事发后积极赔付医疗费用,最终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期内从轻判处拘役。 若未取得受害人谅解,刑期可能进一步加重。 这起寻常家事引发的刑事案件,折射出婚姻关系中情绪管理的致命重要性。无论夫妻关系如何亲密,人身权利保护底线不容突破。当巴掌落下时,法律关系已暂时覆盖亲情联结。 您如何看待本案“先动手未必全责,后动手未必免责”的判决原则?在家庭冲突中,如何把握自我保护与过度反击的界限? 欢迎分享您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