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及入室盗窃,不少人以为窃贼只会在深夜或凌晨趁家中无人时撬门作案。但总有不法分子心存侥幸,在光天化日之下寻找可乘之机,甚至练就“卡视野”技巧趁主人在家时行窃,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基本案情
某日下午,居民李阿姨遭遇了一件蹊跷事——放在家中沙发上的钱包莫名失踪,里面装有约400元现金和两条项链。更令人费解的是,李阿姨称事发时家中始终有人,现场门窗也没有任何破损撬动的痕迹,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丝毫不见翻找迹象。察觉异常后,李阿姨迅速前往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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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民警立刻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单元楼及周边的视频监控,发现当日共有5人进出该楼栋,一名身着黑衣的陌生男子杨某行踪可疑,其先后两次进入该单元楼,行为举止十分反常。为摸清杨某去向,民警进一步扩大视频追踪范围,最终锁定其离开楼栋后前往农贸市场购物。
民警循线追踪至杨某家中进行核查。面对突然到访的民警,杨某神色慌张,误以为盗窃行径已然暴露,主动吐露了拿取钱包的经过,却谎称自己是到昭君镇找朋友借钱,因不清楚具体住址才逐层敲门询问,行至五楼时见房门未关、沙发上有钱包,便趁女主人转身拖地之际“顺手牵羊”,拿走现金后将剩余物品丢弃在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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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并未轻信杨某的辩解,而是通过全面审查案卷材料、细致核实相关证据、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等方式,深入核查案件真相。最终查明,杨某所谓“找朋友借钱”纯属虚构,其真实作案缘由是喝酒输钱后临时起意实施盗窃。检察机关在明确案件事实、固定完整证据链后,依法对杨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对其作出刑事判决。

本案中,杨某为偿还赌债,在白天入户盗窃,即便涉案金额不算特别巨大,但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安全,破坏了社会的治安秩序。更值得警惕的是,其作案时间选择在白天,且利用主人居家忙碌的间隙行窃,打破了大众对传统入室盗窃的认知,给居民的居家安全敲响了警钟。
在此,检察官郑重提醒:
一是广大群众要增强居家安全防范意识,即使在家中也应随手关好门窗,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妥善保管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切勿随意放置在显眼位置。
二是不法分子切勿心存侥幸,无论白天黑夜,任何盗窃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莫因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是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要留意周边陌生人员的行踪,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与邻里沟通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构建安全的居住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