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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众文艺、大文学观与新媒介经验

转自:河北日报

新大众文艺、大文学观与新媒介经验

□桫椤

最近,关于新大众文艺和大文学观的话题热度不断上升,业内召开多场研讨会,多家文学刊物开设专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一现象的发生,根源在于当下的文学创作在面对新的社会环境变化——主要是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带来的影响时,审美观念、评价标准、创作伦理等方面表现出的不适应。这如同文学史上的历次转折一样,在时代生活发生重大变化时,文学生态会自动进行调适。

文学界在新的社会环境下能够从内向外求新求变,无疑是一件好事情。面对新大众文艺,我们的大文学观应该“大”到何处?原有的文学观念是否需要重新构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辨析和讨论。

新媒介经验催生新大众文艺

文艺发展史贯穿着媒介变迁的历史,媒介史又同构了社会的观念史。在传统文艺活动中,文艺的不同门类之间所依赖的媒介不同,这导致其接受方式也有所不同。例如,文学调动视觉接受,而影视、戏剧、杂技、魔术等还将听觉和身体感受加入进来。从总体来看,基于媒介的物理特性,传统文艺作品对于接受者而言,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客体性的、对象化的存在。这一方面反映着主客体分离的传统审美观念,同时也与农耕时代单向度传播下的信息垄断所造成的社会结构一脉相承。

互联网诞生以来,特别是随着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媒介功能超越通信功能而成为网络的主要功能。自1994年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我国迅速向信息社会转型。30多年来,网络深度嵌入大众生活,除了社交、购物等实用用途外,网络也成为人们舒缓心灵、寄托精神最直接的“桃花源”。新的媒介经验由此作用于审美活动,催生出丰富多彩的网络文艺。

与传统文艺相比,网络文艺所依赖的网络媒介呈现出高度的融合特性,手机(电脑)显示屏成为文艺生产和消费空间。这不仅为网络文艺代入了网络媒介的全部特征,也无差别地吸引了所有文艺消费人群。新大众文艺由此产生。

新大众文艺之“新”,学界已多有归纳。除去载体、形制、技巧等方面的特性外,从生态上看,笔者以为最典型的“新”特征有两点:首先是它的全民性。截至2025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1.2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9.7%,其中大多是网络文艺的参与者。其次是它的“全民共创”特征,即大众不仅像传统文艺中那样是消费者,而且是主要的生产者。虽然有专业力量制作的网络影视剧、网络游戏和动漫等内容,但从短视频、直播到弹幕,从微博、小红书到网络小说、跟帖评论等,网络空间中的更多内容来自参与者自己的创作——这也是大众积极参与文艺活动的主要动力。

从源头上追溯,新大众文艺“全民共创”特征来自网络媒介的交互性,这在以传统媒介为基础的传统文艺中是不可想象的。这一特质对文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如模糊了创作者和接受者的身份差别,消费者同时也是创作者;改变了文艺活动中主客体分离的审美关系,使文艺作品这个客体始终与创作和接受的主体联系在一起。此外,新媒介的传播功能也使大众与专业人员一样平等参与文艺创作,打破了精英化的文艺观等。

大文学观不能脱离社会审美经验

按照约定俗成的分期,当代文学与新中国同步诞生,但从媒介文化的脉络上看,仍然是印刷文明传统的强势延续。正是在这个基础上,20世纪80年代伴随先锋文学的产生出现了纯文学观。纯文学观讲究以“审美性”为核心的文学性,通过所谓高雅的审美自我设限,加剧了“雅俗”二分观念,割裂了文学与大众的关系,客观上导致了文学读者的流失。进入网络时代,以纯文学观为指导的传统文学影响力日渐式微,这让树立大文学观变得必要而迫切。

所谓大文学观,就是在范畴上打破纯文学所划定的体裁边界,将网络文学、新媒体文本、非虚构写作和具有一定文学性的日常文本纳入文学的范畴。这一观念的外部逻辑,是着眼于新大众文艺中文类不断多样化这一客观存在的现实变化,体现为文学与社会生活、大众传播和时代语境的全方位联系;而从内部看,则是对社会审美经验变迁的表达,即当下的文学已经溢出了纯文学观的界限,传统文学观已经无法覆盖基于新的媒介经验之上的审美现实,对新的审美经验必须有新的阐释和表述。以网络文学为例,进入21世纪后,数字媒介催生了碎片化阅读等社会审美经验,大众不再满足于纯文学的表达,转而将目光投向以都市、历史、悬疑等类型化写作为主的网络文学。倘若我们仍然沿用纯文学的标准来评判这类作品,只会让理论脱离现实。

大文学观建立在社会审美经验变化之上,这就意味着,对文学边界的拓展不能脱离社会审美经验而将文学空洞化。某些“类文学”文本是否可以归入文学之中,最终取决于它是否能与社会审美经验产生共鸣。近年来,非虚构写作被大文学观纳入文学范畴,核心原因是它符合社会审美经验中“对真实的追求”,大众厌倦了虚构文本的“悬浮感”,希望通过文学触摸现实。这种拓展丰富了文学的功能。如果偏离审美经验,只会导致文学概念的异化。例如我们不能将低俗的网络段子、流水账式的生活记录定义为文学,因为在大众审美意识中,“文学”须具备基本要素,例如语言要有美感和一定的凝练度,情感要真挚,叙事要有逻辑性,要有主题和一定的思想性等。如果将网络上的一切私人化文本都归入文学之中,则文学失去了独特性,反而违背了大文学观的意义。

当然,由于媒介经验的复杂性,大文学观也不能完全迎合当下的社会审美经验,否则可能会将文学导入“媚俗”的方向,毕竟经验需要沉淀和提炼。那么,大文学观自身的边界在哪里?一方面,大文学观对文学的评判不能脱离社会审美经验中对真善美的追求、对人性的关怀等核心共识;另一方面,大文学观对新经验的审视要有历史意识,只有那些未来能够转化为审美经验的媒介经验才有文学价值,其最终目的是丰富文学,而不是消解文学。

科技发展永无止境,新大众文艺的产生和大文学观等文艺观念的出现,是文艺对现实的积极回应。无论媒介如何变化,我们始终坚信:文学是人学,现实生活才是文艺的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