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对殴打他人且袭警的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11月3日晚,白沙牙叉派出所民警辅警在处置一起警情时,依法对涉案嫌疑人符某彪进行调查。调查中,符某彪不仅态度蛮横,拒不配合。在民警辅警反复进行法律教育和耐心劝导的过程中,符某彪非但未予理会,反而将手中的手机作为攻击性武器,猛然砸向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
案件发生后,白沙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指令治安大队立即介入对案件开展细致、全面的调查。
经调查,民警以完整的证据链,固定了扎实的证据,清晰还原了符某彪的违法全过程。确认符某彪的行为已分别构成阻碍执行职务和殴打他人,属情节严重。白沙公安局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符某彪的两种违法行为合并执行,给予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宋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