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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营经济成为创新驱动的中坚力量

转自:中华工商时报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中,“创新”一词被提及61次。这一高频出现的词汇,不仅彰显了党中央把创新作为发展第一动力的战略定力,更勾勒出新时代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既是创新活力的重要源泉,更是推动创新落地的关键载体。激活民营经济的创新潜能,让各类创新要素向民营企业集聚,是实现“十五五”时期科技自立自强目标的必由之路。

《建议》明确提出“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独角兽企业”“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这些部署精准回应了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诉求。《建议》中“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等内容,为破解民营企业各类痛点提供了制度保障。近年来,我国在优化民营经济创新环境上持续发力,从设立科创板为科技型民营企业开辟融资渠道,到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强化创新成果保护,再到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一系列举措让民营企业创新的制度成本不断降低,创新的预期稳定性显著增强。

在新质生产力加速崛起的当下,民营经济的创新使命更显关键。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义在于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的深度融合,这恰恰与民营企业的创新优势高度契合。相较于大型国企,民营企业更擅长在细分领域深耕细作,在“卡脖子”技术的细分环节实现突破。在半导体领域,一批民营科技企业聚焦芯片设计、封装测试等细分赛道,攻克多项关键技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民营企业凭借电池技术创新和产业链整合能力,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在生物医药领域,民营药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快创新药研发步伐,打破了外资药企的垄断格局。这充分证明,民营企业不仅能在新兴产业中开辟新赛道,更能在传统产业升级中推动整个产业生态的创新变革。

激活民营经济创新活力,既需要民营企业自身练好“内功”,更需要政府与市场形成合力。对民营企业而言,要摆脱“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路径依赖,主动加大研发投入,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当前,部分头部民营企业已展现出长远眼光,研发投入占比持续提升。“研发投入-技术突破-市场回报”的良性循环,正是民营企业创新可持续的关键所在。对政府而言,要进一步找准定位,在基础研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市场失灵”领域加大投入,为民营企业创新提供公共技术支撑;同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资质审批、标准制定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让民营企业在创新赛道上“轻装上阵”。

创新从来不是孤立的行为,而是一个涉及资金、人才、技术、市场的系统工程。《建议》中强调“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这为民营经济创新提供了人才支撑。民营企业要想在创新竞争中保持优势,必须把人才培养放在战略位置,同时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建研发平台、联合培养人才,打通“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链条。政府则要进一步完善人才流动机制,打破身份壁垒、地域限制,让人才更自由流动,让创新智慧在更广阔的天地中迸发活力。

回望过往,民营经济的创新实践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展望“十五五”,民营经济的创新使命更加艰巨。61次提及“创新”的规划蓝图,既是对民营经济创新活力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民营经济创新潜力的殷切期望。让民营企业在创新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让企业家在创新中展现更大的作为,民营经济就一定能成为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