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乘客坐网约车到了目的地,他偷偷拿了车上一样东西,准备下车,被司机发现了,司机就跟他说,不是你的东西不要拿,乘客却跟司机说:我上车时,你没有告诉我,这东西是你的。司机就坚决不让他拿,这个乘客就恼怒成羞,不但骂司机,还对司机大打出手,结果司机已报警,乘客赔了3万多元。 只见视频里,司机已经将乘客带到了目的地,司机刚把车停好,就发现了乘客的动作不对劲,他偷偷看了一眼,结果发现乘客拿走了车上的一样东西。 这东西是司机的,他发现乘客是偷拿的,就知道乘客想偷这个东西,司机最看不惯这样的人了,但对方是乘客,他又不好意思捅破这个窗户,只好提醒乘客:“这不是你的东西,你不要拿!” 或许乘客被司机发现了他的偷盗行为,他恼怒成羞,就心有不甘,就和司机对抗起来,他反而问司机:“我上车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这东西是你的?” 乘客这么一说,司机就知道自己遇到了一个不知廉耻的人,但他还是不想得罪这个乘客,还是好言相劝,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 结果就是这么一句话,乘客恼怒了,就开始大骂司机,司机也是愣住了,没想到这个乘客,还真想将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并且是光明正大地想占有。 司机就再一次强调,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结果乘客挥拳就过来,把司机打了一顿。 可怜的司机,他不过是提醒乘客不要拿走他的东西而已,结果就被司机殴打了一顿,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难道要眼睁睁地看着乘客拿走他的东西,才能免得这一顿殴打。 事情发生之后,自己摸着自己身上的疼痛,就赶紧报了警,发生这样的事情,他当然不能就此不了了之,不能因为乘客比较凶,就让乘客逍遥法外,他要让乘客付出代价。 民警过来之后,看到司机受伤了,事情严重了,于是就让双方协商,结果乘客就赔了司机3万多元。 乘客偷东西,司机发现好言相劝,乘客却恼怒成羞,大打出手,现在好了,他得愿以偿了。 虽然这样的结局挺让人解气的,但这样的事却让人心生感慨。 司机不过是一个普通人,为了生计,跑起了网约车,却无缘无故,被乘客给殴打了一顿,这对司机真的很不公平。 乘客上车,下车顺手就想偷走司机的东西,这本来就是不对的,只是事情被司机发现了,并且司机劝他不要拿走东西,可能这样的语气,让乘客觉得伤了他的自尊,所以他要骂司机,还大打出手,这样的乘客确实让人避之不及。 遇到这样的常客,如果司机不出声,那么吃亏的是司机,司机出声,好言相劝,想拿回自己的东西,这是人之常情。 但乘客为了自己的面子,他自己恼怒成羞,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不但骂司机,还殴打司机,他的行为如果没有得到惩罚,将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因此司机报警是对的。 只有司机报了警,司机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让乘客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那么如何认定这件事情呢? 1、开始的时候,乘客只是偷偷拿东西,这只是偷盗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乘客没有出手打司机,那么乘客把东西返还就可以了。 2、乘客在恼羞成怒之后,殴打司机,他不但是偷东西,还殴打司机,这样的行为就构成了抢劫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抢夺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抢劫行为比偷盗行为更为严重。 3、司机无缘无故受到人身损害,乘客应该为此负责。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因此乘客赔偿司机3万余元,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乘客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那么你对这乘客的行为有何看法呢?来源:新闻夜航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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