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女子因邻居长期将厨余垃圾扔在自家门口,汤汁横流、恶臭难闻,忍不住上门提醒,竟引发一场暴力冲突。80多岁的邻居老人率先推搡女子,还反喊“你不要推我”,其50多岁的儿子随后冲出,将女子揪至监控盲区,带领家人对其拳打脚踢、用棍殴打长达两分钟。更嚣张的是,即便民警到场,施暴者仍当众给了女子一拳。目前女子已紧急退租,警方已立案,女子明确表示绝不和解。 一、一句提醒引群殴,恶邻嚣张超出想象 这事发生在上海的一个小区里,被打的是位博主,当时她正帮表妹处理邻居乱扔垃圾的问题 。表妹租的房子门口,成了邻居家的“固定垃圾点”,全是厨余垃圾,汤汁流得满地都是,一开门就是股恶臭,换谁都忍不了。 11月1日晚上7点多,博主实在看不下去,就敲开邻居家门提醒了一句:“垃圾不要放在我家门口啊”。可谁能想到,这句再正常不过的提醒,直接点燃了“火药桶”。 门里立马冲出个80多岁的老头,满脸怒气,上来就狠狠推了博主一把。博主都懵了,根本没敢还手——对方是老人,真要是碰一下,万一倒地,麻烦就更大了。更离谱的是,明明是老头动手,他却扯着嗓子喊:“你不要推我!”。 这话像是个信号,紧接着一个50多岁的男人冲了出来,看着像是喝了酒,上来就揪着博主的衣领,想把她往家里拖。博主赶紧喊“门上有监控”,本以为能震慑住对方,结果反而激怒了这家人。 那男人直接把博主推到监控拍不到的墙角,一手掐住她的脖子按在墙上,接着把她摁倒在地。随后一家子全围了上来,拳打脚踢还不过瘾,有人居然找来棍子往她身上打,整整打了两分钟 。博主说,那两分钟比一年还漫长,她全程不敢哭,就怕对方下手更重。 直到民警赶来,这家人的嚣张劲儿也没收敛。当着民警的面,那50多岁的男人居然还从背后给了博主一拳,把她打倒在地,还嘲讽她“20多岁装什么,80岁老人才该验伤” 。最后博主被救护车抬走,直到躺在救护车上,她才敢哭出来,全身都在发抖。 二、法律不惯“恶邻”!这些责任他们躲不掉 很多人看了都气炸了:“有错在先还动手,太无法无天了!”别急,法律早就把账算得明明白白,这家人的行为可不是“邻里纠纷”那么简单。 1. 乱扔垃圾先违法,侵犯相邻权没商量 首先,把垃圾堆在别人家门口这事儿,本身就触犯了法律。《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得按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而第294条更明确说了,不能违反规定弃置固体废物侵害邻居权益。 楼道是公共区域,不是私家垃圾场,堆垃圾不仅影响通行、散发恶臭,还可能有消防隐患。之前上海就有类似案例,邻居在楼道堆杂物,最后被调解员依据《消防法》和《民法典》要求清理,因为这种行为轻则警告罚款,重则要承担民事责任 。这家人长期堆厨余垃圾,显然已经侵犯了女子的相邻权,理应先清理垃圾并道歉。 2. 群殴行为性质严重,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更严重的是全家动手打人的行为。这可不是“推搡几下”的小事,而是蓄意殴打。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能处5到10日拘留,并处200到500元罚款;要是结伙殴打,还能从重处罚。但如果博主的伤情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这家人的行为就涉嫌《刑法》里的故意伤害罪了,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把人推到监控盲区、用棍子殴打,还当着民警的面动手,这些都是加重情节。民警在场意味着他们明知行为违法却依然为之,主观恶性更明显,法律绝不会轻饶。 3. 民事赔偿跑不了,医药费误工费都得赔 不管是违法还是犯罪,这家人都得赔医药费。《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还有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博主被打得进医院,后续的治疗、休养产生的费用,都能向这家人索赔。 现在博主已经把监控和施暴用的棍子交给警方当证据,还明确说不接受调解,就是要让他们留案底。这步走得很对,对付嚣张的施暴者,坚决维权才是正道。 博主和表妹后来紧急退租了,哪怕损失押金租金也要远离恶邻,这是保护自己的明智选择。但退租不代表认怂,保留证据、坚决追责才是关键。这里也给大家提个醒,遇到类似情况要这么做: 1. 留好证据是前提:不管是堆垃圾还是发生冲突,先用手机拍视频、照片,装监控更有必要,像博主这样的监控录像就是“铁证”。 2. 及时报警别犹豫:不要想着“忍忍就过去了”,恶邻只会得寸进尺。一旦对方有推搡、辱骂等行为,立刻报警,让民警到场固定证据。 3. 验伤维权要主动:被打后一定要去医院做伤情鉴定,拿着鉴定报告找警方追究责任,同时索赔医药费,不要怕麻烦。 你怎么看这事?如果遇到邻居堆垃圾,你会先提醒还是直接报警?觉得这家人该受到怎样的处罚才解气?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