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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股东新余宝隆拟减持不超1950万股 占总股本3%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宏柏新材”)于2025年11月5日发布公告称,股东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宝隆”)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股东持股及一致行动人情况

公告显示,新余宝隆当前持有江西宏柏新材股份27,781,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

作为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新余宝隆与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二者均为汪国清实际控制的企业。截至公告披露日,该一致行动组合计持股83,205,3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0%。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7,781,546

4.27%

均为汪国清实际控制的企业

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

55,423,823

8.52%

合计

83,205,369

12.80%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新余宝隆拟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7日至2026年2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50万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00万股,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告强调,新余宝隆严格履行了此前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包括“限售期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集中竞价交易90日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1%”等,本次减持计划与已披露承诺一致。

风险提示与市场影响

江西宏柏新材在公告中提示,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实施不确定性,新余宝隆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由于新余宝隆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市场分析认为,作为IPO前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计划减持规模占总股本3%,结合公司当前股权结构,对二级市场短期或存在一定流动性影响,但长期来看,需关注股东后续实际减持节奏及公司基本面变化。

江西宏柏新材董事会表示,将持续关注新余宝隆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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