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新闻人怒评:彩礼不是溺亡悲剧的“背锅侠”,媒体引导与立法完善双管齐下! 一、新闻事件:被标题绑定的悲剧与法院的清晰定论 2025年11月2日,潇湘晨报公众号以类似“订婚未按时给女方送36万彩礼,男子与家人争执后轻生溺亡,父母索赔20万”的标题,报道了河南夏邑县一起令人扼腕的悲剧。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审判决及多方信源可知,事件的完整脉络远比标题呈现的复杂: 2024年2月,陈某与武某经媒人介绍订婚,男方送出压手礼10万元及见面礼等,后双方解除婚约,女方已全额退还彩礼。2024年底二人复合,经协商约定2025年2月3日订婚,彩礼定为36万元。因男方家庭就烟酒店经营权协商未果取消取款预约,且未订到婚庆相关服务,最终未按约定送彩礼。2月3日,武某催促彩礼后,陈某告知其与家人争执离家并流露自杀想法,武某随即进行安抚劝阻,并紧急联系陈某母亲及朋友寻人,但未能阻止悲剧发生,陈某最终溺水身亡。 事发后,陈某父母以“女方语言暴力、精神PUA”为由起诉索赔20万元,而夏邑县人民法院于10月15日作出的一审判决给出了明确结论:武某的催促行为未达逼迫程度,且在知晓陈某轻生想法后已尽到劝阻与通知义务,其行为与陈某死亡无因果关系,不承担责任;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生命负最高注意义务,其自杀是自身意志的直接体现。最终因武某自愿补偿,法院判决其支付陈某父母2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二、标题“带节奏”:新闻真实不容消费,媒体良知不可缺位 作为一名从业30年的新闻人,看到这样的报道标题,我深感痛心。这种将“36万彩礼”与“男子溺亡”强行绑定的标题,本质上是对新闻真实的亵渎,更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新闻的核心价值在于客观呈现事实,而此类标题却刻意放大“彩礼”这一敏感元素,模糊了“争执诱因”与“死亡直接原因”的界限。法院判决书已清晰指出,陈某死亡的直接导火索是与家人的争执,而非女方的彩礼要求,武某甚至履行了救助提醒义务。但在标题的引导下,读者极易形成“女方逼要彩礼致男子死亡”的误解,这与此前“新郎结婚当天溺亡被谣传与彩礼有关”的事件如出一辙——当彩礼成为流量密码,真相便成了可以被牺牲的垫脚石。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标题党”操作正在加剧社会对立。 彩礼问题本是需要理性探讨的社会议题,却被部分媒体异化为吸引眼球的工具。正如新闻前辈范长江所言:“新闻工作者要有健全的人格,新闻才会有健全的内容。” 健全的人格首先体现在对事实的敬畏上,若为了点击量便刻意制造冲突、误导认知,不仅违背新闻伦理,更会撕裂社会共识。 三、彩礼之痛:从陈规陋习到民生刚需,立法整治刻不容缓 尽管彩礼并非这起悲剧的直接原因,但接连发生的“彩礼关联谣言”,恰恰折射出高额彩礼已成为压在国人身上的沉重枷锁,立法整治彩礼陋习,早已不是“该不该”的问题,而是“急不急”的民生大事。 数据与现实早已敲响警钟:在部分县城,彩礼均价已突破28.8万元,相当于当地农民12年的可支配收入;郑州外卖员为凑齐“万紫千红一片绿”的彩礼每天多跑30单,杭州准新娘怀着身孕凌晨改方案赚婚庆尾款,这样的场景在各地屡见不鲜。当婚姻变成“掏空六个钱包”的交易,当彩礼数额成为衡量诚意的唯一标准,爱情便被异化为物质的附庸,无数年轻人因此“不敢婚、不敢生、不敢育”。 这种现状与国家人口发展战略严重相悖。新生儿出生率持续走低的当下,高额彩礼无疑是阻碍婚恋生育的“拦路虎”。中央一号文件已明确提出推进农村高额彩礼综合治理,拿出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这正是回应民生关切的有力信号。但政策倡导之外,更需立法层面的硬约束——唯有通过法律划定彩礼上限、明确返还规则,才能从根本上破除“彩礼越高越体面”的迷思,让婚姻回归情感本质。 四、破局之道:媒体守心与立法发力,一个都不能少 解决彩礼之痛、杜绝类似悲剧的误导性报道,需要媒体与制度的双重发力。 对媒体而言,守住真实底线是第一要务。 应当像对待专业领域报道那样严谨对待社会新闻,不放大冲突、不刻意关联、不制造对立,客观呈现彩礼问题的复杂性,而非沦为流量的奴隶。正如编辑工作需“不随意篡改事实,不确定时必核实”的规范一样,标题制作更应坚守“精准优先于吸引”的原则。 对国家而言,加速彩礼立法是必答题。 可借鉴部分地区“彩礼指导价”“零彩礼示范村”的实践经验,通过法律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具体标准,对天价彩礼行为设置惩戒机制。同时配套公益性婚恋服务,引导社会形成“礼轻情意重”的新风尚。 婚姻的珍贵在于携手同行的温度,而非彩礼数额的厚度;新闻的价值在于传递真实的力量,而非制造虚假的冲突。当媒体守住良知,当法律筑牢底线,彩礼才不会再成为被误解的“背锅侠”,年轻人才能在无负担的婚恋中拥抱未来——这,既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社会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