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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攸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举办自然保护地领域法律实务专题培训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自然保护地工作队伍的法治思维、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10月24日,湖南攸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举办名为《依法行政与高效执法》的自然保护地领域法律实务专题培训,并为新晋行政执法人员授发证件。

此次培训紧扣攸县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实际需求,邀请专业法律工作者重点围绕国家行政行为与行政监督相关法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等法律规章和典型案例,开展了一场生动热烈的专题培训。

培训要求全体自然保护地工作人员要自觉增强法治理念,运用现代治理思维,系统推进依法行政,能动创新开展巡查执法,持续提升全县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据了解,今年3月,经县委、政府批准,正式设立“酒埠江水库库区联合巡查执法工作专班”。专班整合县政府办、森管、公安、水利、农业农村、交运海事等9个县直部门及酒埠江、黄丰桥、鸾山等3个乡镇的人员力量,构建起“多部门联动、多层级共管”的联合巡查执法工作体系,为自然保护地重点区域的全方位监督管理加强了组织保障。

此次“培训赋能+证件授发”的组合举措,不仅推动业务理论向执法实务有效延伸,更让自然保护地工作人员实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进一步提升了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履职底气,巩固了联合巡查执法工作的合法、规范、高效推进。

培训结束后,现场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发放仪式,13名工作人员顺利通过国家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县森管局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比例达到65%。

一审:刘洁琼丨二审:蔡晓雅丨三审:刘峰

监制:吴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