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及多地政府近期针对农村宴席桌数等事项出台了倡导性标准,旨在推动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以下是主要规范内容: 一、宴席桌数标准 婚事宴请 单方操办不超过30桌(300人),双方合办不超过50桌(500人)。 部分地区如漳县、渭源县进一步细化:单方待客不超过20桌,合办不超过30-40桌。 丧事宴请 正餐规模一般控制在40桌以内,部分地区要求丧事结束后15日内报备。 二、其他配套要求 菜品费用:农村自办宴席每桌标准多为200-500元,城区不超过800元,提倡菜品不超过12个且荤菜占比低于50%。 礼金限额:普通亲友随礼不超过100-200元,直系亲属除外。 禁止事项:满月、升学、乔迁等非婚丧事宜原则上不得操办酒席,确需办理仅限近亲属参与且不超过5桌。 三、实施方式 各地通过村规民约修订、红白理事会监督等方式落实标准,同时提供礼堂、食堂等惠民服务场所。 1.丹东九连城婚宴背景 2.婚礼现场布置 3.20口大锅烹饪 4.菜品准备 5.宴席开始 这些标准强调尊重农民意愿,避免行政强制,旨在引导形成文明节俭的乡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