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开除!”云南楚雄,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与商贩发生冲突,商贩被按倒在地上后,一名女城管工作人员竟然还去踩倒地商贩的手。其他人见状,立即上前去推开女城管工作人员。事后当地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已上报此事。涉事城管工作人员已经被开除。网友们:“仅仅是开除不合理!” 在云南楚雄的街头,一场看似普通的执法行动突然失控,女城管踩手的行为瞬间点燃公众怒火,这究竟是执法过度还是管理漏洞?开除就能平息一切吗?疑问层层叠加。 云南楚雄这个地方,大家都知道是彝族自治州,地方不大,但城市管理问题时不时冒出来。城管部门负责维护市容市貌,商贩们为了生计摆摊,双方摩擦在所难免。这次事件发生在元谋县,时间是2024年6月24日,当时城管在处理违法经营问题。商贩违规占道,城管上前劝阻,结果演变成肢体接触。按资料显示,涉事城管包括两男一女,他们是辅助人员,不是正式编制。商贩被按倒后,女城管上前踩手,这一步直接越界了。围观群众推开她,导致局面更乱。视频流传后,网友炸锅,认为这不是执法,是欺负人。 城管工作本来就难做,一线人员压力大,但这不等于可以随意动手。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执法必须由具备资格的人员实施,且不得委托外包。涉事人员如果是聘用工,就没执法权,这点从法律上说已经违规。治安管理处罚法里,故意伤害他人要拘留罚款,女城管的行为符合这个描述。民法典也讲,造成人身损害要赔医疗费、误工费。网友说开除太轻,就是因为这些法律依据。主管部门回应上报处理,最后开除涉事人员,但没提赔偿或进一步追究。警方介入调查,这是25日的消息,到现在2025年7月,没看到新进展,可能就这么结了。 类似事件不是第一次,搜索全网,2024年4月姚安县也有过城管与商贩冲突,商贩被按倒踩手,三名城管被辞退。住建局说双方都有错,但公众不买账。元谋县这个案子,背景差不多,都是因占道经营引发。城管队伍里,外包人员多,培训不足,容易出事。官方通报往往简短,开除完事,但网友追问执法资格和赔偿。上,帖子显示大家觉得违法成本低,用人单位该负责。行政强制措施要两人以上正式工执行,这里明显不符。 谈谈法律层面,行政处罚法规定,强制措施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不得随意伤害。视频证据清楚,踩手就是故意伤害。治安法43条,处5到10日拘留加罚款。网友观点有理,单纯开除不解决根源。用人单位如果是局方,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外包公司,也得赔。事件后,商贩伤情不明,但按常理有肿胀,需要医疗。主管部门上报上级,处理结果是开除,但没公开细节。公众要求透明,赔偿到位,避免下次再犯。 从社会角度看,这种冲突反映基层治理难题。商贩多是底层民众,摆摊养家,城管执行任务,两边都不易。但暴力执法伤民心,影响政府形象。网友评论多集中在“开除不合理”,因为觉得该追究刑责。搜索资料,类似案子多在开除后淡化,没赔偿报道。元谋县政府网站没具体通报,或许内部处理。楚雄州其他县如禄丰、大姚,也没相关更新,说明这类事常见但曝光少。 接地气说,城管这活儿累,风吹日晒,还得面对不配合的摊贩。但规矩是规矩,动手不对。商贩也该守法,别占道堵路。大家生活都不容易,多点理解。但女城管踩手这事儿,太过分了,围观大妈推开她,说明群众看不下去。开除是起点,不是终点。网友喊“全部开除”,其实想说全队负责,单位赔钱。 再聊后续,25日警方介入,到现在一年多,没看到判决或赔款新闻。或许私下和解,或许没下文。X搜索帖子少,最新是2024年4月的姚安案,元谋的没跟进。官方回应“具体不清楚”,说明初期混乱。后来开除,可能就是结果。网友不认可,因为觉得轻了。法律上,故意伤害该拘留,民事侵权要赔。但现实中,行政开除多,没进司法程序。 内涵点说,这事件提醒大家,执法要人性化。城管不是敌人,是管理者。商贩别违规,城管别暴力。社会需要平衡,法治是底线。类似事频发,说明培训和管理有 gap。政府该加强正式工比例,减少外包风险。公众监督好,视频曝光推动处理。但别一棒子打死所有城管,很多在默默做事。 全网搜索,椒点新闻来源报道详细,分析法律合理。X帖子支持网友观点。没新更新,事件停在开除。或许警方调查结束,无刑责。内涵是,社会公平需法治护航,别让小事酿大祸。 总结过程,事件曝光,舆论压力,官方处理。逻辑链完整,但缺透明。接地气,大家讨论时,说城管别欺负弱势,商贩别乱来。事件教训深刻。最后,事件反映城乡矛盾,需政策调和。指定摊位,帮扶商贩,减少冲突。城管形象提升,从这类事开始。 这事儿你怎么看?开除够不够?欢迎评论区留言,说说你的观点,一起讨论执法公平。
“全部开除!”云南楚雄,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与商贩发生冲突,商贩被按倒在地上后
玄光旅
2025-08-13 20: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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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45879
树上几只猴
有些城管素质不高,有些商贩也确实欠揍。规范城管执法行为的同时,强力打击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事件。
树上几只猴 回复 08-15 01:10
你进不去城管你酸了?
树上几只猴 回复 08-15 01:09
你懂。你懂
老兵
城管也难,很多商贩素质太低了,能把摊摆到路中间,
精确制导 回复 08-14 15:06
金色年华 回复 08-14 16:02
太有道理了[点赞]
大蒜头
这种随意开除的肯定不是在编的
初级育儿师 回复 08-14 15:09
解雇要赔偿,开除是有责无赔偿
大蒜头 回复 08-14 15:13
企业才叫解雇,一般事业机关单位里面的临时工出事了就叫开除
用户14xxx94
派城管去赶菲舰,派城管去拆西沙群岛上的违建,胜海警百倍,绝对放心!
用户60xxx13 回复 08-14 15:37
没人家城管 你开车家都回不去
LSX 回复 08-14 17:03
各司其责。
恬静
占道经营必须严加整治,总有那些小商小贩屡教不改!
三元
一大拨商贩正在赶来的路上,评论区的坐好了,准备看黑城管的评论。
用户11xxx44 回复 08-14 07:52
我支持城管,商贩规范经营。
18xxx81 回复 用户11xxx44 08-14 15:30
[点赞]
论语
全国城管放假三个月,让老百姓看看街上没有城管是什么样。
LSX 回复 08-14 17:10
我们这里开展了半月所渭的柔性执法,结果怎样,摊贩不听劝阻,把道路堵得水泄不通,车辆堵得望不到尽头,学生迟到,上班误工,沿途的人叫苦不迭。后来还是采取强制措施混乱才得以纠正。
论语 回复 LSX 08-14 22:41
应该每年开展半个月
南哥
博眼球的文章可耻之极!
良子
有些小商小贩确实是把路占了,行人都要从机动车道上小心翼翼挤着过,我经常都害怕被机动车和电动车撞到了。我买东西时就不买占道经营的。
用户12xxx20
开除还得移送公安拘留。严重影响公共秩序扰乱公共罪
用户10xxx29
故意伤害要拘留 真法治社会就得这样
化缘六子
商贩已经被按倒在地上被控制住,这女城管还使劲踩人家手,这已经是恶意执法恶意伤害了,有关部门必须滴要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对恶意执法人员做出调查处理
用户10xxx78
商贩也要自律摆摊,有的摆路上来,大胆的路中来了一点点尝试乱摆,过路都不好过了。
云之澜
双方都有坏人,我这边就挺有人情味的,早上给他们摆摊 八点城管上班让她们离开 有的收拾比较慢的会在旁边等 遇到一些老人还会帮忙收拾。
用户16xxx62
必须追究刑事责任!这些人知法犯法,以故意伤害罪判无期徒刑,并赔偿一百万以上才行
UC000011
全部抓起来判刑
用户13xxx98
不论是否有编制,这代表城管局,不是代表个人。
yjpmj2
这女人这么歹毒?
把腿君
摆摊的比月入三千的打工人强一点[抠鼻],三千何必为难三千,各退一步,城管走了再摆,相互理解。
小南
谁说摆摊很赚钱的?你来试试?你就不配岀来评论,因为你不讲人话!让我踩你的手试试!
用户90xxx78
妨碍公务,拘留30天以上
用户15xxx44 回复 08-14 15:36
城管都没有抓人的权利,还莫要说临时工
岁岁平安
这女的心毒,想废了人家的手变残疾人,想干活都干不了。
用户10xxx39
开除那是城管对她的处罚,但是他暴力执法对他人造成伤害,应该由城管负责
旅长
领导干部教育不到位也要担一定的责任
洋洋
以前没城管的日子多么好
寻梦
开除公职并不能平民愤,因为已经涉及到人权及违法问题,应该提交到司法才能让民众口服心服
LWANG
职务犯罪,严重影响政府与人民的信誉,以执法犯罪,应严惩重处!
时间@轨迹 回复 08-14 17:05
多半临时工,像辅警那样没编制的
Chenoa_YUKO
素质差的摊贩恨城管,素质差的司机恨交警,素质差的农民恨农管,开除一个城管,让人家没了工作,这心也太狠了吧,其实城管尽心尽业为城市做努力,而素质差的人根本看不见,请大家放开善良心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老板栗
城管打击力度不够,要把这些不守规矩屡教不改影响交通的摆摊人抓起来处理。
江上渔者
小商贩没底线。管理不到位也不行啊。
看世界
为啥总是临时工和辅助人员执法“热情”那么高?
用户75xxx85
现在有些素质低的是大爷,谁都不敢管。踩得好。
台风
城市确实需要管理人员管理,没管理乱摆乱放一团糟,怎么样管理值得研究
202413yu
拘留罚款!暴力执法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知法执法犯法,罪加一等!3月以上监禁并重罚!
用户10xxx87
这已经违法用武力伤害他人了,告她伤害罪坐牢
华江
不如把城管改为城市卫生工作人员,哪里脏了,乱了,动手去清洁整理一下,为商贩做服务工作。
用户10xxx30
这么厉害!把这几个城管派往印度前线执法!
大白
这个女人是超雄老奶的后代
江东游
踩手属于故意伤害,如果受伤,要负刑责
天漄
必须严惩占道经营,城管也要依法治理
zj2081759
广西玉林这里己实全面摆地摊了,公路都可以摆了,城管也取消
丢丢
这不是在执法,这是在犯罪
吾师诸子
执法人员涉嫌犯罪应该罪加一等处罚。
无心
对违反规定经营者,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呢。没有其他原因,我不相信现在的执法者,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做过激的举动。
逍遥过客 回复 08-14 13:58
关键是他们是合同工,没有执法权,所以被开除了。
用户12xxx55
如果小阪反sha,小阪会怎样判
上善如水
现在外包各行各业铺天盖地
论道
执法犯法加重处罚。
欢乐共享
开除了就与我无关了啊。
倒影…
混混换了一个马甲登场了!
棍子44
坏起来,女的也是首屈一指
求不得の匠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该判刑
钢锅
开除就完了?真好
城头望柳青
怎么违法执法的都是临时工,正式工在哪里去了?
用户10xxx56
换个工作也挺好的
东子心
不是城管?可以行使城管执法权?如果不是城管那就是故意滋事了
秋风落叶
1渎职罪2故意伤害罪
牛牛大吉
寻衅滋事,执法犯法,必须刑事拘留[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朦胧晨曦
追究刑事责任,判刑!
chen xian sheng
把商贩按倒在地上用脚踩倒在地上的商贩的手,是刑事案件,主管领导负主要责任,不能开除了事!
用户10xxx33
踩手不是犯法吗
乡村早晨
市容灯红酒绿,60%的人处于贫困线,房贷,车贷,网贷都用于医疗,孩子上学,房子,车子上了,骑电要没收,只有贷款买车代步了。
飞翔
人集体犯罪时,不知廉耻!
孤舟蓑笠翁
城管可以取消,由警察执法,非编人员一律取缔
大众之友
城管工作人员真不好做,管严了时而和小商小贩发生冲突,管松一点小贩能把摊位摆在道路中间,我还是支持城管工作人员,但不要和小商小贩们发生肢体接触。
蟀哥
不管你是辅警还是辅管,临聘人员是没有执法权的,你唯一的职能就是劝导!越权出了事只能自己扛。
逆流
应处死这女人
幻影浮生
手上如果有刀具,这么做也不算什么,所以还是看图说话
潇洒一点
想起了容嬷嬷
用户18xxx28
告他们 殴打他人 群殴
tb7741283
踩手就是故意伤害!
用户10xxx93
这一次城管可能冤了,她踩人家的手应该是自卫,人家拿家伙动手了,你还不采取行动?
用户10xxx20
无论如何,我都支持城管!有了他们,才会有漂亮整洁的城市
用户10xxx25
美欧发达国家都是地广人稀,当中国达到这样的标准后,这样的事情可能就很少发生了。
甲乙
谁的压力不大?用压力大说事,我不怕压力,来来来,咱们换换
洒家
没有执法记录仪吗?按法律程序走,别没事就拿城管开涮!!!
大雄
城管欺压群众应该严惩
张建国
我要是踩城管的手,会被拘留么?
用户10xxx66
真她娘的啰嗦!
用户10xxx95
既然不是正式员工可以定性为伤害罪
理高
你该把1914年的新闻再发出来,也许能换二两米。
扉笙吖
城管固然可恨 但是现在好多商贩也是无法无天
用户13xxx23
查请址,到她家里就是
华江
有必要城管吗?
定风草
开除还不行,难道想怎么样?杀了他不成?别给脸不要就好。
浩然正气
今天开明天用
用户10xxx74
因为做的人多了,现在的小生意也的确难做。但也不能以此理由逃避执法管理。并且提倡人性执法,也不能成为违法不纠的理由
用户12xxx11
其行为已经触动刑法了
用户18xxx92
如果不到万不得已让会去摆摊、
人性丑陋
流动商贩一直被宣扬为底层弱势群体,占有舆论优势,但这个群体占道经营、缺斤少两。该治
用户10xxx80
应该追究法律责任。管理部门也应该承担责任
海哥
这就叫管是死,不管也是死!没办法是没有退路只有往前。
用户39xxx22
城管都是本地人……
李向军
没有城管,道路都变市场了,这工作不好干,难免脾气上来了,都不易啊
白云
单位对其开除是必要的,也最多这么做。但公安机关应对其拘留15日并罚款,如果构成轻伤还应追究其的法律责任,至少三年,并罚款。
用户10xxx04
支持城管 呼吁强力执法
BP机只买金菠萝
我家楼下就是个早市,我是知道一些摊贩的搞法,这帮人恨不得把小摊摆到路中间,就好像摆在路边就没人买似的。
500
所有人都希望别人家附近没有城管
流星
逭究城管管理者的责任
迷路的兔子
我完全支持城管,一些小贩把贩卖车堵在公路上,不说车,自行车都不过了
精确制导
[捂脸哭]城管一下班,那些摆摊的都出来了,四车道变成双车道,下班高峰堵的严实。5点下班 到家7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