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年半离婚35万彩礼账单判还6万先把这事的来龙去脉搞清楚。男方李某婚前给女方张某转了30万,还花了好几万买钻戒、对戒,婚礼上父母又给了1万改口费。结果婚后才1年半,两人就闹掰要离婚,男方要求女方把这些钱都还回来,一共35.84万呢。但法院最后只判女方还6万,这是为啥呢?
首先,法院给彩礼定了个标准。像婚前那30万转账,还有买钻戒、对戒的钱,这都算是彩礼,因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给的。但改口费性质不一样,它是长辈对新人的祝福,属于赠与,不用还。这就告诉咱,不是所有结婚前后给的钱都叫彩礼,得看用途和性质。
再说为啥只还6万。按照法律,已经结婚登记还一起生活了,一般是不用返还彩礼的,除非给彩礼的一方因为这事儿生活困难,或者共同生活时间短、彩礼数额大。这案子里,虽然俩人共同生活了1年半,但35万多的彩礼确实不是小数目。可男方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因为给彩礼生活困难了,所以法院就综合考虑,酌情判女方还一部分。这说明法律在处理彩礼返还的事儿上,不是一刀切,会平衡双方的利益。
这事儿也反映出不少问题。一方面,彩礼本来是传统习俗,是图个喜庆、表达诚意,但现在有些地方彩礼越来越高,成了不少家庭的负担,甚至影响到婚后生活。这就违背了习俗的本意,让婚姻多了些物质的味道。另一方面,这也提醒大家,结婚不是小事,涉及钱财更要谨慎。给彩礼的时候最好把性质说清楚,保留好证据,别到最后扯不清。
从这事儿也能看出法律的态度。法律既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权益,也考虑到接受彩礼一方的实际情况,不是谁喊得大声就偏向谁。它希望在保障公平的同时,也让大家明白婚姻不是买卖,不能只靠彩礼来维系。咱都得理性看待彩礼,让婚姻回归感情的本质,这才是最重要的!热点解读
想说点啥
建议立法:1.订婚已付彩礼钱,后面(婚宴或者领证环节)单方擅自加价行为(含要钱要首饰要房产等),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按合同法,退一赔双倍彩礼钱。2.尤其是威胁 不加钱不结婚,不去洞房的要挟行为,建议退一赔三。3.结婚后一年内无正当理由,一方各种不配合,出走,婚闹,要离婚的,按第2条处理。4.提倡彩礼钱应以当地平均年收入的2倍以内为限。 **其实,有了前三条,第4条可以不需要了。更绝的是,没有单方面约束女方,对双方都适用哦
用户10xxx66
女的再结婚两次,就是百万富翁了
微末蚁族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希望本次能对强奸罪进行规范,重塑婚姻法,生育权重新分配,婚诈按诈骗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