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QJ案众说纷纭,引起人们对人性及法律法规的讨论。我只想阐明个人观点,

花娘说案 2025-04-17 23:37:00
山西大同订婚QJ案众说纷纭,引起人们对人性及法律法规的讨论。我只想阐明个人观点,不喜勿喷,此女子从一开始估计骨子里就不喜欢男方,平时可能逢场作戏。大家都知道,如果男女双方心心相印,两情相悦,即使不订婚也大有可能TF,何况彩礼已给订婚宴已吃,这已经是事实婚姻,虽然结婚证暂无。就现在社会来说,婚前TF,TJ的太多了,有的甚至才认识几天或几个月。也有可能女方是一位传统女性,坚持婚前不TF原则,如果真是这样倒也值得称赞。再一个也许中间有了差错或矛盾,导致悔婚进而激化。甭管怎么样,现在闹得沸沸扬扬扑朔迷离,还是看警方。这只是从人性人道法律层面说一点拙见,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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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点时成金

点时成金

39
2025-04-20 01:50

婚约不是性许可,那结婚的意义是什么?没有性许可的婚谁会愿意结。没有性许可谈什么婚约啊!性许可当然是婚约的前提,是双方婚约的基础,没有性都是不道德的,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

风云

风云

34
2025-04-20 05:06

恋爱、结婚本就伴随着性,法律不认可,但不妨碍这是人之常情,法律是工具,不是真理,不是教条,人才是根本。

用户10xxx16 回复 04-21 16:20
你是一个借婚姻不劳而获的渣女,鉴定完毕

用户10xxx83 回复 用户10xxx16 04-21 18:07
哈哈,活脱脱的重症精神病院里面的景象:精神病们,满口流着哈喇子,在那儿自娱自乐 —- 装模做样的做着鉴定,然后坚定认为:鉴定准确!

礼部侍郎

礼部侍郎

33
2025-04-18 13:49

不要婚礼要彩礼,不想同房想婚房

稀饭配酸菜 回复 04-20 17:37
应该和普通强奸区别对待,这个就是真的发生关系,也只能以家庭暴力处理,要么调解最多拘留。

一缕清风 回复 稀饭配酸菜 04-20 18:09
问题是都找不到发生关系的痕迹,衣服没损坏,内裤上、身体上、体内也没验到男方的DNA,判男方强奸,怎么平民愤?

AHW妹子

AHW妹子

25
2025-04-19 21:21

不喜欢人家。就不应该收人家才礼,早说不合适就分了吗?何必变成这样呢,以后女孩子都效仿你。社会不是乱七八糟,动不动来个强奸。

反PUA 回复 04-20 00:37
仙女和婚托又学会了一招,你不同意她们的要求,告你QJ,整死你[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用户14xxx78

用户14xxx78

10
2025-04-20 01:15

要不就是心里疾病,发生性关系才属正常,三月婚恋五月订婚彩礼婚房婚戒都到位了住进婚房如果不发生关系才不正常啊。不能以强奸案子办只能是教育调解

cc 回复 04-20 05:38
你们这些,才是有脑子疾病,只适合做动物,不适合做人,你们脑子里面全是动物世界里面那一套,去做动物吧!

用户14xxx78

用户14xxx78

8
2025-04-20 01:17

想婚房加名字这也不是不可以的,结婚了还不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没有性的婚姻还叫婚恋吗,就算是给你几套房又有什么用啊

用户10xxx52

用户10xxx52

7
2025-04-21 08:04

这个事情的经过应该男女都是处,男的认为订婚收彩礼了,女的也跟着回婚房了,就想在婚房半推半就,女的其实没那么爱他,甚至有点生理性抗拒,然后处男加处女最后就接触下根本没做成功。本来男女间闹矛盾,都没想着把对方怎样,男的没想着怎么强行要上,如果有真强行女的不可能不受伤,女的其实也没想着要男的坐牢,哄哄就好的事情。后面,女方母亲非要加房产名字(那时候加名字可以分一半)还说结婚也不一起住,男方母亲觉得女方是骗婚的,双方母亲插手后矛盾扩大了,就报警了。然后公检法在法律条款已经偏向女性的情况下,带着很明显的保护女性和女权主义偏向的情况做出了三年实刑,最终弄出了订婚后未婚夫在婚房强奸未婚妻,而且强奸行为实际未成功的情况下被判刑的千古奇谈!

cc

cc

7
2025-04-20 05:26

不看官方公告? 明明白白的公告文字,女孩事先声明过不接受婚前性行为,不看公告,在这儿装模作样写小作文,装出自己一副既这样又那样的样子,呵呵,可真是费尽心思聪明有余啊!

黑社会在几层 回复 04-21 13:26
可引诱婚前性行为啊?不然衣服裤子内衣裤自己飞的?

cc 回复 黑社会在几层 04-21 13:33
呵呵,自己作孽自己受,你们就好好作孽吧。

用户53xxx21

用户53xxx21

6
2025-04-22 12:26

在大同订婚案中,大媒体其实玩了一招媒体惯用的套路,叫“偷换概念”!以弱化判决结果本身的影响。 公众的关注核心一直都是“强奸罪的定罪证据是否合理充分”,而大媒体们巧妙地把关注重心引到了“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而“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这一议题,还巧妙地站了一个道德制高点,这种道德制高点一旦站上了,就几乎无法辩驳。 但广大男士们真的拎不清“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这事吗?相信大多数男士还是拎得清的! 结果,被主流媒体玩一手偷换概念,成功转移了关注焦点,让判决结果合理化了。从此,再也没人关心“强奸罪的定罪证据是否合理充分

yu

yu

5
2025-04-20 21:24

其实,加害者是双方背后的两位母亲大人的瞎搞!第一,女方母亲为攫取钱财而不择手段。第二,男方母亲不知天高地厚地追责公检法办案人员。两位背后的母亲才是加害这对新人的祸首。

用户13xxx80

用户13xxx80

5
2025-04-20 05:54

为此案的承办法官点赞。此案的判决对社会价值观和人生观有很好的引领效应。

傅国义

傅国义

2
2025-04-21 12:31

作者你有点拢统了,不是每个人如你所想所说所做

金刚

金刚

2
2025-04-21 14:10

不喜欢人喜欢收彩礼

用户16xxx77

用户16xxx77

2
2025-04-22 22:04

相亲介绍的,适合就结婚,谈什么深厚感情。自谈结婚的,反而更容易婚变

用户14xxx78

用户14xxx78

1
2025-04-20 01:13

有道理

用户10xxx79

用户10xxx79

1
2025-04-21 17:48

凯乐奇计划

凯乐奇计划

1
2025-04-24 18:36

黑店:婚介所!母大虫:捞女!帮凶:母权法官![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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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微生活,寻找情感故事里的小蜜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