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女子工作繁忙,不能照顾84岁的母亲,就将她送进养老院,不料母亲那40多

花娘说案 2025-04-16 23:23:11

四川成都,女子工作繁忙,不能照顾84岁的母亲,就将她送进养老院,不料母亲那40多年未来往的大女儿出现了,她将母亲带出养老院,然后带母亲去取走母亲的40万存款,然后又把母亲送回养老院,女子得知后,就将60岁的姐姐告上法庭。

据齐鲁壹点,4月16日的报道,王女士和姜女士是同母异父的姐妹,姜女士是母亲和前夫生的大女儿,母亲离婚之后,和这个大女儿,已经有40多年没有来往了,然而当母亲生病了,被小女儿王女士送进了养老院,这大女儿就出现了。

当王女士来到养老院,得知姐姐将母亲接走了,而且还取走了母亲的那40万,她非常震惊,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同母异父的姐姐,在这个时候出现。

说起王女士的母亲,现在都已经84岁了,她有两段婚姻,在第1段婚姻当中,她就生了大女儿,但是离婚的时候,前夫没有让她带走大女儿,后来更是没有让她见大女儿,大女儿也未曾来找过她。

王女士是母亲再婚之后生的孩子,这些年来,一直都是她照顾母亲,她身心疲惫,特别是母亲生病之后,谁都不记得了,她也忙于工作,挣钱养家,没有时间照顾母亲。 当她决定送母亲去养老院的那一刻,她也非常舍不得,她看着母亲,母亲已经谁都记不得了,她常常在母亲面前喊母亲,母亲也不知道眼前的就是她女儿。

她把母亲送去养老院的那一刻,她也担心母亲把全世界都给忘了,她想唤醒母亲的记忆,可早就无能为力了,眼下送母亲去养老院,才是唯一的办法。

她把母亲送到养老院之后,因为管母亲的只有她一个人,但她也知道姐姐的存在,于是她和养老医院签订协议,任何人不得擅自带她母亲离开,她这才放心地把母亲留在养老院。

可是她怎么也没想到,她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姐姐竟然擅自将母亲带出养老院。

然后伪造身份证,取走了母亲40万的存款,并且就不管老母亲了。

王女士很愤怒,如果母亲不在了,母亲的这40万,她可以分一半给姐姐,这是情理之中的。 但是姐姐,一声不吭就取走了母亲的40万,而且是40多年都没有和母亲联系过,她真的无法接受。

现在母亲住养老院,她的养老也需要花非常多的钱,现在她也经济困难,没有这笔钱,她都不知道怎样养母亲了,她这才将姐姐告上法庭,要求姐姐返还这笔钱。

那么王女士的诉求是否会获得支持?

首先,王女士的姐姐伪造身份证,她的这个行为已经构成的犯罪。

《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姐姐和母亲虽然是亲人,但是她的行为依然触犯了此罪,依然要受到刑事处罚。除此之外,她还将被罚款。

《居民身份证》第17条规定,使用伪造身份证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处200到1000元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并没收违法所得。

因此王女士的姐姐将会面临罚款,另外以欺骗的手段获得母亲的40万存款,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情况下,王女士的姐姐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但是由于这是家庭纠纷,所以她姐姐免于刑事处罚。

关于王女士姐姐的行为,你有何看法?(来源:齐鲁壹点-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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