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二审驳回上诉
如果要是这样搞,男性很容易被诬陷。
比如两人发生性关系了,彼此都很快乐。不久之后,男的得罪这个女的了,女的为了报复男的,就表示刚才那个关系,属于是你强J我!
那男的百口莫辩。
还有,尽管强制猥亵罪的保护范围已扩大,但强奸罪的对象,仍未突破“妇女”这一限定。
现行《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所以,男性不能因为这个法律条文,来进行自我保护,不能说是,两人发生了关系,是女性把男的给那啥了。
太偏向于女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