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禁用红蓝招牌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此前出台的一项规定,该规定明确禁止辖区内广告牌使用红色、蓝色、黑色等三种颜色作为底色,此规定明显存在诸多问题:
● 缺乏科学依据:该规定被不少媒体和公众质疑为“拍脑袋”式的决策,有形式主义之嫌,其出台没有科学合理的依据支撑。
● 侵害经营自主权:商铺招牌是商户招揽生意的“名片”,也是体现商铺经营特色的标识和品牌形象的一部分。招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合乎公序良俗,使用什么颜色应是商户自主选择的权利。此规定严重侵害了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
● 破坏营商环境:这种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做法与中央关于改善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背道而驰,直接损害了当地企业和群众的利益,破坏了当地的投资信心和市场秩序。
2025年4月15日,廊坊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经初步核查,媒体反映的主要问题基本属实,已对三河市委主要负责人免职处理,并责成三河市委、市政府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全面整改。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热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