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虚拟货币,忽悠投资,不退款,定诈骗11年

币圈徐哥 2025-03-22 16:12:44
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推广虚拟货币,宣传发行公司具有强大背景,承诺该虚拟货币会上市发行并获得高额回报,实际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该类行为应该怎么定性?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深圳地区的案例: 案情:2018年5月,解某某在深圳成立A公司,通过互联网推广数字虚拟货币AA链,[火R][火R]宣称“AA币”前景广阔、升值空间大。 2018年4月,解某某向吴某谎称AA币有强大的团队及项目背景,承诺将在“中币网”首发上市交易,至少有500万元的业绩。吴某信以为真,转款解某某99万元[钱袋R][钱袋R]购买160余万枚AA币。 解某某收款后,仅给吴某的电子钱包转入部分AA币,且一直锁仓无法交易。 2019年6月至9月期间,吴某多次要求解某某解决交易问题或退款,均遭拒绝[炸弹R][炸弹R],随后被解某某删除微信。吴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9年11月,解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拳头R][拳头R]法院审理认为:解某某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推广虚拟货币,向被害人谎称发行公司具有强大背景,向被害人承诺该虚拟货币会上市发行并获得高额业绩回报,实际上被害人收到的虚拟货币空有一叠数字,一直处于锁仓状态,根本无法实现正常上市交易。 [向右R][向右R]解某某违反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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