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再说一遍,剧中这段内容,拍的是强 奸未遂,是施暴、是犯罪
每个人的喜好是个人自由,咱也不是啥CP教导主任,没人要干那保守的活(更何况教导主任不是浓眉小眼走上犯罪道路了吗)
但话得说准确
万一如果有人在看这一段戏时感觉到快乐、激动、好嗑,麻烦表达清楚,那不叫喜欢“嗑强制爱”,那叫“他们爱嗑女主被 强 暴被施暴”
(还不觉得嗑这段有问题吗?)
还是那句话,这一段剧作并没有用爱的幌子混淆伤害,后续何惟芳坚决勇敢反抗、拼死拼命想办法获得和离书,和离书被烧之后又拼死出逃求新生
暴行就是暴行
别用任何方式,把暴行的血色,变成“好嗑”的粉色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