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都无奈了!广东深圳,女子买肉时,摊主多切了1.6元,女子确认过后,摊主给她切

爱波尚克 2025-01-09 00:11:09

警察都无奈了!广东深圳,女子买肉时,摊主多切了1.6元,女子确认过后,摊主给她切碎包好,没想到女子少付了1.6元,拎着就跑,摊主拦下后,女子拒绝退回,摊主报警后,民警劝了半天,女子都不愿把钱补上。网友:多切1.6,够稳了!

王老板(化名)卖肉时,一名女子来买十块钱的,王老板习惯性的切下一块后,称了称多了1.6元,于是告诉女子:“11块6可以吗?”

因为自己每一刀下来只能个估计个大概,或多或少会有偏差,王老板有时候多切或者少切,问过顾客后他们都能接受。

给女子切碎后,她竟然只扫了10元就打算离开了。

王老板急了,赶紧叫住她:“你给我补上行不行!”

没想到,女子不依不饶,说她要多少就付多少,多切是老板的错,老板只好让她退回来,没想到,女子也不愿意退。

一旁的大爷大妈看到了,也忙劝女子:“你给老板补上吧,做生意的不容易!”

见她还是不给,王老板只好选择了报警,民警了解情况后,也是先劝女子,把钱给补上,因为老板又不是故意多切,这是正常范围内的。

没想到,女子直接怒吼:“我不要了!”

民警觉得,她把钱付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了,但女子还是态度嚣张,民警气的直接说:“叔叔阿姨都在劝你,你也不听,你切多少肉商家都已经问过你了是不是!”

女子双手叉腰,丝毫不愿改变说法,老板也很委屈,自己卖了这么多年肉,还是第一次碰见这么难缠的顾客!

网友也纷纷为老板打抱不平,才多切1.6元,老板已经很良心了,她不能这样难为人家!老板下次都不敢下刀了。

还有人表示,自己买肉时会先扫钱过去,这样商家就不会多切了。

这种情况就是要相互体谅,如果老板是多给她切了16元的,她的行为可以理解,甚至可以支持她,但是现在这样举动就太过分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看待呢?

王老板告知肉的价格为11.6元时,实际上是在让女子确认这一价格是否他同意,如果女子不同意,还会切下来一些。实际上女子默认接受并取走商品,构成了对这一结果的默示同意。

她有责任根据合同履行付款义务,本案例中,女子拒绝支付额外的1.6元,并非正当行使权利,而是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的精神。

女子同意价格后,选择接受这项服务的行为共同形成了一个有效的口头合同。当女子只支付部分款项时,实际上是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这件事说明了消费者权益与商家权益之间的平衡,女子的行为,也侵犯了商家的利益,在消费过程中,商家的利益也会因为消费者受到损害。

在任何交易中,双方都应尊重彼此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也要禁止他们恶意利用规则漏洞损害对方利益的。

在此案中,女子的行为可能被视为不公平对待商家,因为她接受了商品却不愿意承担相应的支付责任。这种做法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利于建立和谐的消费关系。

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民警也在看在商家切肉时,处在合理的失误范围内,认定商家多切的1.6元没有恶意,这才替商家说话,据理力争,其处理方式也没有问题。

就连路人也站在商家的一边,认为女子的行为过分了,因为这种小额争议,大家都认为不应该,直接接受就好了。

那么,你认为女子该较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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