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记者调查发现,有人在网上偷卖“酒店房间”的摄像头,只要付费,就可以实时的观看房间里面的画面,遇到比较精彩的镜头,还支持7天以内随意回放,而这些摄像头,均来自于酒店的情侣房,或者大学附近的主题酒店。 按照记者的调查结果,这些摄像头是包月出售的,每月880元,购买以后可以看5个不同的房间,能不能看到想看的画面,只能凭借运气。 同样的,对于安装这些摄像头,也有相应的酬劳,安装者需要先支付1000元左右的押金,而后会给安装者相应的教程、视频,保证安装的摄像头绝对隐秘,不会轻易被发现。 安装成功以后,安装者会收到8000元的佣金,同时会将之前的押金予以退还。 更有甚者,该网站为了扩大规模,吸引更多的顾客来购买摄像头,还推出了代理模式。而一位卖家更是嚣张的表示,只要我不被抓,那永远都可以看。 @以案普法 这可真是令人发指!虽然酒店被偷安装摄像头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没有想到已经形成了产业链,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有网友表示,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还是由于酒店的不作为,只要酒店在客户退房以后加大检查力度,那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客户被偷拍。 也有网友称,这种视频之所以在网上流行,究其根本还是有许多思想不健康的人,所以对浏览类似网站的人加强教育,才能够彻底斩断它们的经济链条。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这种行为应该如何评价? 第一,任何公民都享有隐私权,这种偷窥他人生活轨迹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日常的单独浏览不雅视频,并不属于违法犯罪,但如果是观看文中摄像头偷拍的实时画面,则构成违法。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至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明知偷窥他人隐私,却花钱购买,需要面临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里也提醒有类似行为的读者朋友,一定要及时杜绝这种行为,否则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迟早会接受法律的严惩。 第二,对于网站的建立者以及卖家,涉嫌构成传播Y H物品牟利罪。 对于安装摄像头的这部分人,不仅仅是违法那么简单,而是涉嫌构成犯罪。 依据刑法第284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这个事件里,安装者如果明知道对方存在的灰色产业,却仍然提供帮助,那么其行为还涉嫌构成传播Y H物品牟利罪。 由于是一个行为,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刑法中的想象竞合,应当择一重罪处理。 第三,关于酒店承担的责任,应当是民事责任,而非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酒店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次事件中,酒店作为经营者,在客户入住时,应当保障舒适、安全、隐私的居住环境,可是现在却因为酒店的履职不到位,造成了这样的后果,酒店当然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发生这样的事,已经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酒店作为运营方,应当加强摄像头的排查工作,对于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要第一时间移送司法机关,彻底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近日,一位记者调查发现,有人在网上偷卖“酒店房间”的摄像头,只要付费,就可以实时
盼柳说评你好
2024-11-25 11: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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