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怕!陕西西安,小伙和女友在酒店开房,凌晨小伙竟被陌生男子摸腿。 来西安旅游的小李和女友,入住了当地一家酒店。一翻云雨后,两人相拥而眠。天蒙蒙亮时,小李感觉有人在摸自己的大腿。本以为是女友,可是过一会却被子被人掀开,凉风吹进来,小李也变得清醒了一些。发现摸自己的手,更粗糙一些,不似女友的手。睁开眼睛一看,居然是一个陌生男子,正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的腰腹部位。 看着一个男人这样盯着自己,小李被吓了一个激灵,男子也发现小李醒了。小李想要踹倒对方,结果一只腿在被子里,没有踹到。男子见势不妙,连忙开门逃走。小李也追了出去,结果发现自己只穿了内裤,女友还在房间,也不知道对方是否有武器,就在门口四处张望了一下,连忙打电话报警求助。又联系了酒店值班人员。 警察到来后,酒店调出了当时的监控,对小李解释说,男子是从消费楼梯上来,然后从窗户翻进屋子里的。小李的房门虽然是反锁的,但是窗子是开着的,而且前一天晚上,这个男子已经在这里逗留很久了。 对于酒店的解释,小李并不认可,小李用手量了一下窗子,最大就能打开10厘米左右,这么小的缝隙,一个人怎么可能钻来?小李也盘点了一下财物,并没有丢失。 不过,很快嫌疑人就被警方抓到,警方也对嫌疑人展开调查,酒店也在第一时间,表示可以赔偿小李五千元,表示补偿。 有网友表示,嫌疑人是否摸错人了?还有网友表示,嫌疑人恐怕有一些特殊的嗜好,小李肯定被吓坏了,酒店补偿是应该的。也有网友说幸亏嫌疑人被抓了,谁知道以后会做出什么事来。 那么,小李拿酒店的5000元赔偿合适吗? 其实,酒店作为经营场所,依照《刑法》1198条规定,应对顾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保障义务,而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是嫌疑人绕过酒店侵害了小李,但是明显是酒店,没有尽到保障义务,所以酒店有义务对小李赔偿。酒店损失,由酒店对嫌疑人追偿。 而嫌疑人的行为,明显属于猥亵他人,即使小李是男人,这个也是构成猥亵的。猥亵他人的话,可以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其处以5-10日拘留。 最后,情侣外出旅游,一定要注意安全,关好门窗,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关于本案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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